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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浅析
发布日期:2020-09-14 23:04:41

1 诸论

 

1.1城市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研究的背景与目的

  

    近年来,我国城市建设突飞猛进,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城中村大规模拆迁,商业住宅直线上升,使建筑垃圾排放量急剧增长。大量的建筑垃圾给城市的生态环境、市容卫生及交通出行带来巨大压力,同时建筑垃圾的排放占用了大量的土地、农田,甚至郊区的江河湖海,此外还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源运输和排放这些建筑垃圾过程带来会带来新的的环境污染,堆放在消纳场终究不是最佳的处置方法。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大量的建筑材料消耗加剧了各种资源的开采。我国的确是地大物博,但是人均下来就微不足道了,所以我们更应该提倡循环再利用。地球上的资源用一点少一点,推动可持续发展是当今的主题,我国也不例外,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早已提上日程。我国是一个建筑大国,每年有不不计其数的高楼大厦在城市中拔地而起,同时我国也是建筑垃圾产生大国。要想又好又快的可持续发展,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就显得愈发重要。

 

1.2建筑垃圾定义

 

    建筑垃圾指人们在从事建设、装修拆迁等建筑业的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渣土、废旧混凝土、废旧砖石及其他废弃物的统称。按产生源分类,建筑垃圾可分为土地开挖、旧建筑物拆除、道路开挖、建筑施工和建材产生垃圾等;按组成成分分类,建筑垃圾中可分为渣土、混凝土块、碎石块、泥浆、砖瓦碎块、废砂浆、废弃沥青块、废塑料、废金属、废竹木等,旧建筑物的拆除。建筑垃圾的不合理处理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城市的进一步发展[1]在建设施工中由于人为或者自然等原因产生的建筑废料,包括废渣土、弃土、淤泥以及弃料等需要进行更加科学的处理、利用,才能更符合绿色节能发展主张。

 

 

 

 


2 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现状分析

2.1 国外现状研究

    国外在建筑垃圾利用上日本和韩国的建筑垃圾利用率较高,其中日本达到了93%,韩国也达到了90%,德国和美国,利用率分别为80%和75%,发达国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总体水平远远高于国内的

    美国:“低级利用”如分类回收,一般性回填等,占建筑垃圾总量50%~        60%。“中级利用”如用建筑物或道路的基础材料,加工成集料,然后再制成各种建筑用材等,约占建筑垃圾总量40%。ƒ“高级利用”,如将建筑垃圾还原成沥青、水泥等再利用,这部分利用比例不高。

    德国 每个地区都有大型建筑垃圾再利用工厂,仅在德国首都柏林就建有20多个。 利用建筑垃圾制备再生集料领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已形成一套先进完善的制作,并科学合理的配套了相应机械处理设备ƒ 2002年,在德国国内已经2290座再生集料加工厂在投入使用在

    日本 因为日本是个狭长的岛国,自然资源贫乏,所以建筑垃圾加工处理的生产工艺流程较德国细化程度更高,设备功能也更为先进和专业。 建筑垃圾分选除了常规的诸如震动筛分设备和电磁分选设备之外还包括可燃物回转式分选设备、比重差分选设备部燃无细分选设备、等其他先进设备[2]

 

2.2国内状研究现

  在城市垃圾中,建筑垃圾占垃圾总量的30%至40%,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的建筑垃圾仍然会持续增长,而且随着城市的扩大,增长的势头非常迅猛,其中我国建筑垃圾从2005年的8.01亿吨增加到2010年的15.5亿吨。[3]

    但我国对废建筑材料的处理远远落后于其他发达国家,可以说仍处在起步阶段。不管是技术还是政策。在我国少数城市开始将废旧建筑材料进行适当的处理,制成新的建筑材料,但是人们对于这类材料安全性存有疑虑,而且国内技术落后,制作成本高,企业积极性不高。大多数的废旧建筑材料,只是对其做填埋或是随意堆放处理。国内主要对建筑垃圾的处置措施: 暂存堆放,建筑垃圾消纳厂主要建在城镇近郊低洼和山谷等处,甚至有些不法分子不把建筑垃圾运往消纳厂,而是违规堆放在农田、河流等处,进而造成环境污染对其再生利用的研究缺乏更深入的研究。

 

2.3 本章小结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废旧建材的研究,但研究不够深入,所以对建筑废材再利用的研究经验尚浅,与发达国家相比较,我们的差距非常大,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更何况,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重要阶段,工业发展需求巨大,对各种能源的依赖程度很大,建筑业尤其如此。目前,绿色发展成为世界发展的主题,要想可持续发展,循环利用是我们的必由之路。大多数资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用一点少一点。总体而言,国外对再生利用的研究要远远早于国内,经验也比我们丰富的多,在技术领域也要更为先进,我们可以加大对外的合作交流,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提高我们的处理工艺,会极大的减少建筑材料的浪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高速发展,但同时环境的破坏也愈加严重,零排放再利用等措施更需提上日程。

 

 

 

 

 

 

 

 

 

 

 


3 建筑垃圾对社会环境的影响

3.1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

    绝大部分的建筑垃圾都是非可燃物,所以又不能像一般垃圾一样建燃烧厂来做燃烧处理。就目前的情况,我国城市中大部分的废气建筑材料都是运往郊区空旷的的地方堆放处理。然而,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用量也迅速增加,建筑垃圾同样随之暴增。郊区堆放的面积逐步扩大,于是,垃圾与人争地的局面就出现了,而且日益严重。

2014年,根据《中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报告》的测算,我国每年因拆除、新建、装修等产生的建筑废旧材料约为15.5亿—24亿吨。北京一位建筑行业专业人士介绍说,新建1平方米建筑,将产生0.3吨拆除1平方米建筑,将产生1.3吨建筑垃圾;在装修环节,假如是普通的居民住宅装修,将产生0.1吨建筑垃圾,如果是大型的社会公共建筑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也将会更多。然而,时至今日我国的建筑垃圾处理能力远远不够,于是只能将其堆放在在郊区。据了解,相较于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90%以上的资源化率,我国目前建筑垃圾资源化率5%都没达到。而且每产生1万吨建筑垃圾,至少需要1亩土地堆放。据此计算,如果建筑垃圾无法资源化处理,我国每年将拿出20多万亩土地用于堆放建筑垃圾。在寸土寸金的城市里,建筑垃圾极大的限制了城市发展的步伐,又影响了环境。[4]

3.2降低土壤质量,污染水体

大多数建筑垃圾以露天堆放和挖坑填埋为主,经过长期的雨淋日晒,一些易锈、易烂、易腐的的废弃建筑材料逐渐释放出有害物质,如油漆、各种建筑涂料、锈蚀的钢筋等,的通过雨水的浇淋慢慢地渗透到土壤中,影响土壤的生产力。如果是在农田附近,由于土壤受到污染,土壤质量降低,农作物的生产也会受到影响,甚至会出现重金属污染,至使农作物颗粒无收。

在造成土壤污染的同时,各种有害的化学物质渗透到更深层的土壤中,直接对地下水资源造成污染。另外,很多无良的单位将建筑垃圾非法倒弃在水库、池塘、河流中,以图方便和节约成本,从而造成严重的水域污染。如今绝大多数的城市饮用水都是通过抽取河流或者水库的水源过滤作为生活用水的,一旦处理不当,饮用到污染的水源,会对人体造成很大伤害,后果极其严重。

3.3影响空气质量

   建筑垃圾在运输和堆放的过程中,在高温、水分的作用下,某些物质发生分解,产生有害气体直接挥发到空气里,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而人体一旦吸入这些有害物质,同样会造成严重危害。而一些通过燃烧处理的建筑垃圾,在燃烧的过程中也会产生致癌物质,这样的污染更为严重。其次,建筑垃圾中大多为混凝土砌块、废弃砂浆、砖块为主,而这些经过长期的风化变成沙粒状,到风季时,沙尘则会随着风吹向城市,严重影响城市空气质量。

3.4 影响市容并恶化城市环境

   城市建筑垃圾占用了极大的空间,堆放杂乱无章与绿色整洁的城市形象,极不协调,城市内部空间有限,城市绿地往往混有城市建筑垃圾,极大地影响了城市容貌和卫生安全。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未能及时转移的建筑垃圾,工程量巨大,一般的城市环卫工人又无法这样巨量的建筑垃圾。如果遇到雨季时,大雨可能会把建筑垃圾冲到道路上来,而建筑垃圾中可能夹杂的生活垃圾同样会被冲到路面。时间一久,不及时处理的垃圾会滋生出细菌,并伴随着恶臭。

3.5 安全隐患

   大多数城市建筑垃圾堆放地址很随意,留下不少安全隐患,施工场地附近有很多成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所在单位只图施工方便,和缺乏应有的防范措施,当垃圾堆放到一定的高度时,在外界环境的因素下,容易发生崩塌,造成巨大的人身、财产和经济损失。2015年12月20日,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的红坳渣土受纳场发生滑坡事故,造成73人死亡,4人遭掩埋下落不明,17人受伤,其中重伤3人,轻伤14人,此外有33栋建筑物(厂房24栋、宿舍楼3栋,私宅6栋)被掩埋损毁,90家企业生产受影响,涉及员工高达4630人。这次滑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8.81亿元。事故直接原因是:红坳受纳场没有建设有效的导排水系统,受纳场内积水未能及时排除出,致使堆填的渣土含水达到饱和,从而造成底部软弱,形成滑动带;此外严重超量超高堆填加载,导致下滑推力逐渐增大、稳定性降低,于是渣土失稳滑出,体积庞大的高势能滑坡体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力,加之事发前险情处置错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以,建筑垃圾的堆放管理不当,造成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5]

3.6 本章小结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建设速度逐年加快,城市余泥渣土的产生量逐年递增。而城市的消纳能力却显得力不从心,而人与建筑垃圾的矛盾也就逐渐爆发。在全社会倡导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大环境下,“先GDP、后治理”的观念已经不符合时代的发展潮流,而且也已经走不通,急需更合、更有效的处理方式。

 


4 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领域存在的问题

4.1 城市化带来大量建筑垃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大量的人口涌向城市,使城市的人口急剧膨胀,为了适应城市化发展,各种建筑拔地而起,如:经济适用房、保障房等等,都是城市化加快的产物。随着人口的增多,土地资源需求也不可避免地增加。于是,旧房屋,旧厂房等等,改建、重建各种各样的建筑垃圾也就不断的增多了。城市化过程中,推倒旧的建筑物,以满足城市的改造、新建不可避免地产生建筑垃圾,而城市的管理者又缺乏有效的管理这些废旧产物。除此之外,一些城市只图眼前的利益,缺乏长远的规划,违规建筑充满城市的各个角落,然而,在与民众的利益发生冲突后,又不得不进行拆除或改建。不必要的建筑垃圾就这样产生了,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4.2  缺乏科学地分类和先进的处理技术

   长期以来,我国的建筑行业都是采用传统方式施工的,原料消耗大,施工技术落后,加上监督管理落后,从而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虽然已开始进行新型建材的开发研究和利用,但规模和数量还非常有限。建筑垃圾分布广、规模不一,来源广泛和缺乏科学合理的分类。[6]缺乏对建筑垃圾的有效管理,所以存在着一些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的现象。此外,我国的建筑垃圾处理再利用没有形成相关产业链,因为为缺乏先进的技术。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是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基础,没有先进的技术保证,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就是纸上谈兵。国家和建筑施工企业应投入资金,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深入研究与开发。以便为科学有效的处理建筑垃圾提供支持。

4.3 缺乏鼓励性的政策支持

   国外许多发达国家在很早就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来支持本国家的建筑废材再利用。其中日本由于国土面积小资源相对匮乏,因此十分重视,将建筑垃圾,作为可再生资源,而重新开发利用,日本政府在1977年和1991年,先后颁布了《再生谷料和再生混凝土使用规范》和《资源重新利用促进法》,以法律的形式规范了建筑垃圾的处理和重新利用。[7]美国在建筑垃圾再利用方面同样有着相关法规:美国政府制定的《超级基金法》规定,任何生产有关工业废弃物的企业,必须自行妥善处理,不得擅自随意倾倒。德国和韩国同样有着完善的法律法规来处理建筑垃圾。[8]虽然我国建设部在2005年出台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2009年修订的《循环经济促进法》[9]。但是考虑到我国目前的建筑行业和垃圾环境,这些法律法规远远不够,因为我国在过去十几年产生的建筑垃圾是巨量的,而且在不断增长,所以需要新的鼓励性的政策来帮助相关企业单位来消纳产生的垃圾。更何况,政府之前颁布的相关法律缺乏有效的执行。此外,这些法律法规目的是防止建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却没有在回收再利用上起到作用。政府可以在税收政策或者信贷方面给予相关开发企业优惠,鼓励他们在建筑垃圾方面进行再利用。

4.4 本章小结

   城市化的过程中带来的大量建筑垃圾不但影响了人们的日常生活,还对社会环境产生了污染和破坏。吸取国外先进的理念和技术,对这些垃圾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并开发相关技术来有有效的处理好,是践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出台鼓励性的政策激发企业的积极性,我国在建筑垃圾再利用开发方面的产业并不突出,政府的政策至关重要。

1 诸论

 

1.1城市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研究的背景与目的

  

    近年来,我国城市建设突飞猛进,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城中村大规模拆迁,商业住宅直线上升,使建筑垃圾排放量急剧增长。大量的建筑垃圾给城市的生态环境、市容卫生及交通出行带来巨大压力,同时建筑垃圾的排放占用了大量的土地、农田,甚至郊区的江河湖海,此外还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源运输和排放这些建筑垃圾过程带来会带来新的的环境污染,堆放在消纳场终究不是最佳的处置方法。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大量的建筑材料消耗加剧了各种资源的开采。我国的确是地大物博,但是人均下来就微不足道了,所以我们更应该提倡循环再利用。地球上的资源用一点少一点,推动可持续发展是当今的主题,我国也不例外,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早已提上日程。我国是一个建筑大国,每年有不不计其数的高楼大厦在城市中拔地而起,同时我国也是建筑垃圾产生大国。要想又好又快的可持续发展,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就显得愈发重要。

 

1.2建筑垃圾定义

 

    建筑垃圾指人们在从事建设、装修拆迁等建筑业的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渣土、废旧混凝土、废旧砖石及其他废弃物的统称。按产生源分类,建筑垃圾可分为土地开挖、旧建筑物拆除、道路开挖、建筑施工和建材产生垃圾等;按组成成分分类,建筑垃圾中可分为渣土、混凝土块、碎石块、泥浆、砖瓦碎块、废砂浆、废弃沥青块、废塑料、废金属、废竹木等,旧建筑物的拆除。建筑垃圾的不合理处理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城市的进一步发展[1]在建设施工中由于人为或者自然等原因产生的建筑废料,包括废渣土、弃土、淤泥以及弃料等需要进行更加科学的处理、利用,才能更符合绿色节能发展主张。

 
2 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现状分析

2.1 国外现状研究

    国外在建筑垃圾利用上日本和韩国的建筑垃圾利用率较高,其中日本达到了93%,韩国也达到了90%,德国和美国,利用率分别为80%和75%,发达国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总体水平远远高于国内的

    美国:“低级利用”如分类回收,一般性回填等,占建筑垃圾总量50%~        60%。“中级利用”如用建筑物或道路的基础材料,加工成集料,然后再制成各种建筑用材等,约占建筑垃圾总量40%。ƒ“高级利用”,如将建筑垃圾还原成沥青、水泥等再利用,这部分利用比例不高。

    德国 每个地区都有大型建筑垃圾再利用工厂,仅在德国首都柏林就建有20多个。 利用建筑垃圾制备再生集料领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已形成一套先进完善的制作,并科学合理的配套了相应机械处理设备ƒ 2002年,在德国国内已经2290座再生集料加工厂在投入使用在

    日本 因为日本是个狭长的岛国,自然资源贫乏,所以建筑垃圾加工处理的生产工艺流程较德国细化程度更高,设备功能也更为先进和专业。 建筑垃圾分选除了常规的诸如震动筛分设备和电磁分选设备之外还包括可燃物回转式分选设备、比重差分选设备部燃无细分选设备、等其他先进设备[2]

 

2.2国内状研究现

  在城市垃圾中,建筑垃圾占垃圾总量的30%至40%,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的建筑垃圾仍然会持续增长,而且随着城市的扩大,增长的势头非常迅猛,其中我国建筑垃圾从2005年的8.01亿吨增加到2010年的15.5亿吨。[3]

    但我国对废建筑材料的处理远远落后于其他发达国家,可以说仍处在起步阶段。不管是技术还是政策。在我国少数城市开始将废旧建筑材料进行适当的处理,制成新的建筑材料,但是人们对于这类材料安全性存有疑虑,而且国内技术落后,制作成本高,企业积极性不高。大多数的废旧建筑材料,只是对其做填埋或是随意堆放处理。国内主要对建筑垃圾的处置措施: 暂存堆放,建筑垃圾消纳厂主要建在城镇近郊低洼和山谷等处,甚至有些不法分子不把建筑垃圾运往消纳厂,而是违规堆放在农田、河流等处,进而造成环境污染对其再生利用的研究缺乏更深入的研究。

 

2.3 本章小结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废旧建材的研究,但研究不够深入,所以对建筑废材再利用的研究经验尚浅,与发达国家相比较,我们的差距非常大,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更何况,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重要阶段,工业发展需求巨大,对各种能源的依赖程度很大,建筑业尤其如此。目前,绿色发展成为世界发展的主题,要想可持续发展,循环利用是我们的必由之路。大多数资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用一点少一点。总体而言,国外对再生利用的研究要远远早于国内,经验也比我们丰富的多,在技术领域也要更为先进,我们可以加大对外的合作交流,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提高我们的处理工艺,会极大的减少建筑材料的浪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高速发展,但同时环境的破坏也愈加严重,零排放再利用等措施更需提上日程。

3 建筑垃圾对社会环境的影响

3.1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

    绝大部分的建筑垃圾都是非可燃物,所以又不能像一般垃圾一样建燃烧厂来做燃烧处理。就目前的情况,我国城市中大部分的废气建筑材料都是运往郊区空旷的的地方堆放处理。然而,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用量也迅速增加,建筑垃圾同样随之暴增。郊区堆放的面积逐步扩大,于是,垃圾与人争地的局面就出现了,而且日益严重。

2014年,根据《中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报告》的测算,我国每年因拆除、新建、装修等产生的建筑废旧材料约为15.5亿—24亿吨。北京一位建筑行业专业人士介绍说,新建1平方米建筑,将产生0.3吨拆除1平方米建筑,将产生1.3吨建筑垃圾;在装修环节,假如是普通的居民住宅装修,将产生0.1吨建筑垃圾,如果是大型的社会公共建筑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也将会更多。然而,时至今日我国的建筑垃圾处理能力远远不够,于是只能将其堆放在在郊区。据了解,相较于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90%以上的资源化率,我国目前建筑垃圾资源化率5%都没达到。而且每产生1万吨建筑垃圾,至少需要1亩土地堆放。据此计算,如果建筑垃圾无法资源化处理,我国每年将拿出20多万亩土地用于堆放建筑垃圾。在寸土寸金的城市里,建筑垃圾极大的限制了城市发展的步伐,又影响了环境。[4]

3.2降低土壤质量,污染水体

大多数建筑垃圾以露天堆放和挖坑填埋为主,经过长期的雨淋日晒,一些易锈、易烂、易腐的的废弃建筑材料逐渐释放出有害物质,如油漆、各种建筑涂料、锈蚀的钢筋等,的通过雨水的浇淋慢慢地渗透到土壤中,影响土壤的生产力。如果是在农田附近,由于土壤受到污染,土壤质量降低,农作物的生产也会受到影响,甚至会出现重金属污染,至使农作物颗粒无收。

在造成土壤污染的同时,各种有害的化学物质渗透到更深层的土壤中,直接对地下水资源造成污染。另外,很多无良的单位将建筑垃圾非法倒弃在水库、池塘、河流中,以图方便和节约成本,从而造成严重的水域污染。如今绝大多数的城市饮用水都是通过抽取河流或者水库的水源过滤作为生活用水的,一旦处理不当,饮用到污染的水源,会对人体造成很大伤害,后果极其严重。

3.3影响空气质量

   建筑垃圾在运输和堆放的过程中,在高温、水分的作用下,某些物质发生分解,产生有害气体直接挥发到空气里,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而人体一旦吸入这些有害物质,同样会造成严重危害。而一些通过燃烧处理的建筑垃圾,在燃烧的过程中也会产生致癌物质,这样的污染更为严重。其次,建筑垃圾中大多为混凝土砌块、废弃砂浆、砖块为主,而这些经过长期的风化变成沙粒状,到风季时,沙尘则会随着风吹向城市,严重影响城市空气质量。

3.4 影响市容并恶化城市环境

   城市建筑垃圾占用了极大的空间,堆放杂乱无章与绿色整洁的城市形象,极不协调,城市内部空间有限,城市绿地往往混有城市建筑垃圾,极大地影响了城市容貌和卫生安全。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未能及时转移的建筑垃圾,工程量巨大,一般的城市环卫工人又无法这样巨量的建筑垃圾。如果遇到雨季时,大雨可能会把建筑垃圾冲到道路上来,而建筑垃圾中可能夹杂的生活垃圾同样会被冲到路面。时间一久,不及时处理的垃圾会滋生出细菌,并伴随着恶臭。

3.5 安全隐患

   大多数城市建筑垃圾堆放地址很随意,留下不少安全隐患,施工场地附近有很多成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所在单位只图施工方便,和缺乏应有的防范措施,当垃圾堆放到一定的高度时,在外界环境的因素下,容易发生崩塌,造成巨大的人身、财产和经济损失。2015年12月20日,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的红坳渣土受纳场发生滑坡事故,造成73人死亡,4人遭掩埋下落不明,17人受伤,其中重伤3人,轻伤14人,此外有33栋建筑物(厂房24栋、宿舍楼3栋,私宅6栋)被掩埋损毁,90家企业生产受影响,涉及员工高达4630人。这次滑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8.81亿元。事故直接原因是:红坳受纳场没有建设有效的导排水系统,受纳场内积水未能及时排除出,致使堆填的渣土含水达到饱和,从而造成底部软弱,形成滑动带;此外严重超量超高堆填加载,导致下滑推力逐渐增大、稳定性降低,于是渣土失稳滑出,体积庞大的高势能滑坡体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力,加之事发前险情处置错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以,建筑垃圾的堆放管理不当,造成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5]

3.6 本章小结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建设速度逐年加快,城市余泥渣土的产生量逐年递增。而城市的消纳能力却显得力不从心,而人与建筑垃圾的矛盾也就逐渐爆发。在全社会倡导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大环境下,“先GDP、后治理”的观念已经不符合时代的发展潮流,而且也已经走不通,急需更合、更有效的处理方式。

 


4 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领域存在的问题

4.1 城市化带来大量建筑垃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大量的人口涌向城市,使城市的人口急剧膨胀,为了适应城市化发展,各种建筑拔地而起,如:经济适用房、保障房等等,都是城市化加快的产物。随着人口的增多,土地资源需求也不可避免地增加。于是,旧房屋,旧厂房等等,改建、重建各种各样的建筑垃圾也就不断的增多了。城市化过程中,推倒旧的建筑物,以满足城市的改造、新建不可避免地产生建筑垃圾,而城市的管理者又缺乏有效的管理这些废旧产物。除此之外,一些城市只图眼前的利益,缺乏长远的规划,违规建筑充满城市的各个角落,然而,在与民众的利益发生冲突后,又不得不进行拆除或改建。不必要的建筑垃圾就这样产生了,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4.2  缺乏科学地分类和先进的处理技术

   长期以来,我国的建筑行业都是采用传统方式施工的,原料消耗大,施工技术落后,加上监督管理落后,从而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虽然已开始进行新型建材的开发研究和利用,但规模和数量还非常有限。建筑垃圾分布广、规模不一,来源广泛和缺乏科学合理的分类。[6]缺乏对建筑垃圾的有效管理,所以存在着一些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的现象。此外,我国的建筑垃圾处理再利用没有形成相关产业链,因为为缺乏先进的技术。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是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基础,没有先进的技术保证,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就是纸上谈兵。国家和建筑施工企业应投入资金,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深入研究与开发。以便为科学有效的处理建筑垃圾提供支持。

4.3 缺乏鼓励性的政策支持

   国外许多发达国家在很早就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来支持本国家的建筑废材再利用。其中日本由于国土面积小资源相对匮乏,因此十分重视,将建筑垃圾,作为可再生资源,而重新开发利用,日本政府在1977年和1991年,先后颁布了《再生谷料和再生混凝土使用规范》和《资源重新利用促进法》,以法律的形式规范了建筑垃圾的处理和重新利用。[7]美国在建筑垃圾再利用方面同样有着相关法规:美国政府制定的《超级基金法》规定,任何生产有关工业废弃物的企业,必须自行妥善处理,不得擅自随意倾倒。德国和韩国同样有着完善的法律法规来处理建筑垃圾。[8]虽然我国建设部在2005年出台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2009年修订的《循环经济促进法》[9]。但是考虑到我国目前的建筑行业和垃圾环境,这些法律法规远远不够,因为我国在过去十几年产生的建筑垃圾是巨量的,而且在不断增长,所以需要新的鼓励性的政策来帮助相关企业单位来消纳产生的垃圾。更何况,政府之前颁布的相关法律缺乏有效的执行。此外,这些法律法规目的是防止建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却没有在回收再利用上起到作用。政府可以在税收政策或者信贷方面给予相关开发企业优惠,鼓励他们在建筑垃圾方面进行再利用。

4.4 本章小结

   城市化的过程中带来的大量建筑垃圾不但影响了人们的日常生活,还对社会环境产生了污染和破坏。吸取国外先进的理念和技术,对这些垃圾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并开发相关技术来有有效的处理好,是践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出台鼓励性的政策激发企业的积极性,我国在建筑垃圾再利用开发方面的产业并不突出,政府的政策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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