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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区新一轮退耕还林面临的困难及对策----以荣县为例
发布日期:2024-11-25 15:13:37

  引 言

  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治理生态脆弱地区的一项生态修复工程。丘陵地区的特点:海拔比较低,一般在250~600m,丘谷高差50~100m,坡度比较缓,雨量比较丰富,水土流失严重,丘区实施退耕还林是改善生生态环境、调整林业产业结构的一项重要措施,本人参加了荣县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工作,在工程中实施中面临了诸多困难和问题,针对困难,提出了怎样推进丘区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对策与建议。以供参考

  1.基本情况

  荣县位于四川南部,地跨东经104°03’03"-104°40’15",北纬29°08’41"--29°38’26"。与内江、宜宾、乐山市相邻,位于长江上游、沱江、岷江水系之间的低山丘陵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海拔大多在320m—450m之间,属典型的丘陵区。幅员面积16.05万hm2,林地面积达55655hm2,人口70万。全县现有耕地面积6.6288 hm2,人均耕地0.95 hm2。荣县的土壤分为水稻土、紫色土、冲积土、黄壤土4个大类,PH值在5.5-8之间。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降雨充沛,但季节分配不均。大陆性季风气候显著,四季分明。植被类型为亚热带常绿针阔混交林。

  2.前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成效

  2.1荣县从2000年开始实施退耕还林,到2014年底,完成退耕地造林5473 hm2、配套荒山造林9807 hm2、封山育林800 hm2,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10300 hm2。退耕地还林面积涉及全县27个乡(镇)231个村;惠及51287退耕农户189986人,人均退耕0.43亩。

  2.2荣县前一轮退耕还林取得了明显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是改善了生态环境。通过退耕还林,改善了荣县的生态环境,改良了土壤,森林面积增加了,森林覆盖率也提高,到2014年底,荣县林地面积、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分别达到了5.57万hm2、5.02万hm2、34.3%,减少了水土流失量和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率。野生动物种群、种类逐渐增多。

  二是增加了退耕农户的经济效益。荣县前一轮退耕工程国家累计投入资金2.6亿元,退耕农户获得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人均达1200元。退耕还林的实施,提供了大量的业的机会,缓解社会就业压力,而且一部分劳动力从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从事其他职业,调整了农村劳动力结构。

  三是社会效益十分突出。通过实施退耕还林,一是广大干部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明显加强;二是改变了山区农民广种薄收等落后生产方式,优化了土地利用结构,促进了农业生产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

  3.荣县新一轮退耕还林面临的困难及问题

  3.1土地利用规划不科学,落实地块难。

  新一轮退耕还林的政策要求在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中进行。其他性质的耕地不得进行退耕。根据荣县国土部门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实地调查,发现荣县的土地利用规划不是很科学,把生态脆弱的丘区坡耕地85%以上都划为了基本农田,导致了符合退耕地的地块少,落实地块难度大。通过退耕摸底调查,符合退耕还林条件范围地块由于有的农户不愿意退耕,相邻户与非退耕户之间在以后的生产中易产生矛盾,也导致了退耕地块难于落实。

  3.2 符合退耕还林地块零星分散,实施难度大。

  符合实施退耕还林的地块零星分散并且面积都较小,并且这些零星地块主要分布在山区,交通不便、自然环境条件差,规划实施起来较为困难,实施后经营管理难度加大。由于这些退耕还林地块分布较散,改善生态环境效果不明显;面积小,退耕规模小,退耕户经济效益增收也不明显。影响退耕户的积极性。

  3.3退耕政策补助偏低,农户退耕积极性不高。

  一是新一轮退耕还林现金补助为1200元/亩,远远低于上一轮退耕粮食现金补助生态林2840元/亩、经济林1775元/亩,明显低于当前社会经济水平。二是通过退耕还林意愿摸底调查:农户觉得退耕还林了会减少粮食补贴面积,会减少收入;还有些的地方即使不种植庄稼,在耕地上造林了,同样的也享受着粮食直补。而且退耕还林的政策又严,农户觉得退耕不划算,不愿意退耕。

  3.4工作经费不足,影响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虽然中央、省级财政给予了一定的工作经费,但是由于县级财政困难,难以匹配工作经费。而退耕还林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工作业务量大、政策性强、技术要求较高、后续检查任务重,加之退耕还林又多在偏远山区,自然环境差,工作难度增大,需要更多的经费来支撑。由于工作经费不足,基层林业员、基层干部的下乡补助、交通费难以如实报销,有的甚至还要倒贴,严重影响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3.5造林树种选择难,难以形成规模效益

  在选择造林树种上,由于退耕户对市场的认识不够,不知道选择什么树种,可能会造成有的树种不适宜当地生长、有的树种可能经济效益低,难以形成“一村一品”产业化规模效益,农户收益低了,就容易反弹,不利于巩固退砂城果。

  3.6农村劳动力缺乏,撂荒现象严重,造林难度加大。由于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的地方多在偏远贫困山区,基础条件差,大量年轻力壮的劳动力常年外出务工,加之一部分农户迁移到城镇等地方去,留在山区的人口多为老弱病残,劳动力严重缺乏,导致大量的土地撂荒。即使这些撂荒地按政策退耕了,也无足够的劳动力来造林和管护。

  3.7实施退耕还林涉及多个部门,相互之间协调难度大。新一轮退耕还实施需要发展多个部门来共同参与。但是由于各个部门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不同,存在着不同的矛盾和冲突,仅靠林业部门来协调难度大,相互之间易推诿,容易引起工程滞后。

  4.荣县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的对策与建议

  4.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

  一是县、乡镇乡人民政府是新一轮退耕还林的责任主体,为了搞好丘区退耕不林还林工作,县、乡(镇)两级政府要别成立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退耕还林工作。在工作中要形成主管领导主要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县、乡(镇)政府要把退耕还林工程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有序的推进退耕还林工作。二是强化部门之间的协作,明确部门职责,相互协调。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退耕还林的任务计划、资金计划等的综合协调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落实退耕还林地块,调整耕地性质等工作;林业、农业部门要编制作业设计方案、组织指导造林工作、引导农户树种和检查验收工作;财政部门安排资金计划、监管资金等工作。只有各级各有关部门之间加强协调配合,加强数据衔接,才能共同推进工程建设。

  4.2,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农户退耕积极性

  一是全面理解新一轮退耕还林的各项政策精神,及时将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精神以会议、报纸、宣传画册、培训会等多种进行宣传,让农户及时理解新一轮退耕还林的特点、目的,提高农户退耕还林的积极性。二是尊重农民意愿,退不退耕、造什么样的林由农户说了算,不能强制执行。根据丘区的特点和产业规划,引导退耕户发展特色林业产业,发挥退耕还林的作用,增加农户收益,提高退耕积极性。三是及时宣传退耕还林助农增收先进典型事例,增强广大干部群众退耕还林的信心。

  4.3认真组织调查摸底,适当调整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的范围,扩大规模。

  一是认真组织好全县土地情况的摸底调查,摸清耕地现状,掌握坡耕地撂荒情况,弄清楚退耕农户的真实意愿,按政策调整25度以上坡耕地的范围,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的范围。截止2015年底,荣县实有耕地66288.95公顷,基本农田56959.6587公顷(其中25度以上陡坡耕地基本农田为1036公顷),上级下达给荣县基本农田保有量不少于55408公顷。根据国家的有关要求,按集中成片的原则,经过实地调查摸底,农户急切意愿退耕,按集中成片的原则依法定程序将25度以上陡坡耕地基本农田1036公顷上报省政府调减为非基本农田,以此扩大丘区退耕还林的规模,减少退耕地块分散的问题,形成规模效益。

  二是宣传新一轮退耕还林的目的和政策,积极宣传引导符合退耕范围的农户自愿全部退耕,整块推进,形成规模,减少因退耕而产生邻里生产之间的矛盾。

  三是积极引导生态脆弱、人烟稀少、偏远贫困地区生态移民工作,为扩大新一轮退耕规模创造条件。

  4.4提高政策补助标准,加强项目整合,提高退耕农户的积极性。

  4.4.1建议政府适当提高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标准和补助年限;或者不减少退耕户的粮食补贴面积;或者地方政府配套一定的补助资金。让退耕户的退耕收益优于种植农业产品的收入,才能调动农户自愿退耕的积极性。

  4.4.2加强项目之间的整合,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形成具大活力,增强退耕成果。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继续发展退耕还林后续产业,鼓励退耕经营者发展多种林下种养业、生态休闲乡村旅游,增加退耕户的收入。

  4.4.3及时将符合公益林标准的退耕还林地,全部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政府财力充足的地方,地方政府可以配套生态资金补贴退耕户,增加退耕补助,让退耕还林成果“退得下、能稳住、不反弹”的效果。增强农户退耕还林的信心。

  4.5 增加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严格管理经费资金

  由于新一轮退耕还林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时间长、任务重、内容多,需要足够的经费才能正常开展工作。县级财政要把新一轮退耕还林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根据工程的工作难度适当增加工作经费,如实解决基层林业员、基层干部的交通、务工补助,增强工作员工作积极性。制定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切实将工作经费用于退耕还林工作,推动退耕还林的进展。

  4.6强化树种选择,确保苗木质量

  4.6.1林业、农业部门要加强退耕地立地条件的调查,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结合市场的需要,引导退耕户选择适宜的造林树种。根据荣县立地条件的不同,在生态条件脆弱地方宜选择生态树种;在生态件好的地方可以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引导农户选择经济价值高的树种,增加农户的收入,稳信退耕还林成果。

  4.6.2林业、农业部门要加强苗木的监管,全程监督苗木的调运过程,按苗木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确保苗木质量。

  4.7 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退耕还林,提高退耕还林成效。

  在退耕还林区域,鼓励引入社会资本以转包、转让、出租、土地入股等形式来参与退耕还林工程,积极为社会资本创造有利的条件和提供政策优惠。社会资本来参与退耕工程有几大好处:一是有充足的资金,能够解决退耕还林的前期投入;二是有丰富的科学技术,能够提高造林成活率;三是能够提供充足的劳动力,缓解农村劳动力不足的问题,还能够提供一部分就业的机会;四是能够形成“一村一品”规模效益,能够增加退耕户的收益,带动地方产业的发展;五是经营管理比较完善,能够解决“重造林、轻管理”的现象。社会资本的介入,大大的促进了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发展。在荣县2015年退耕还林中主要采取了以下两种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在参与退耕还林:一是金花乡、旭阳镇等乡镇的退耕户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加入专业合作,由专业合作社完成退耕地种苗的采购、造林、管护,收益后按4:6的比例与专业合作社分成,退耕户享受专项补助。二是铁厂镇、长山镇等乡镇的退耕户把土地流转给公司、造林大户等,由公司、造林大户对退耕还林地进行科学造林、管护、经营。退耕农户通过土地转让资金和退耕补助、以及务工收入来增加农户收入。这些方式在上一轮退耕还林及森林经营过程中取得了成功的经营模式,退耕户(林农)与公司(业主)都获得了不同的经济效益,促进了生态、社会效益的发展。 到现在为止,荣县现已发展造林大户26户、家庭林场19户、林业专业合作社11个,乡村生态旅游13处。

  5. 结语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是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惠农增收、治理水土流失的一项生态修复工程。由于丘陵地区的特点:海拔比较低,坡度比较缓,雨量比较丰富。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认真总结适合丘陵地区退耕还林中经营模式,宣传新一轮退耕还林的政策,提高农户退耕还林的积极性,合理调整25度以上的非基本农田的范围,为加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规模提供地块,结合当地的工程项目建设,整合资源,在林业新常态下巩固新一轮退耕还林成果,增加荣县的森林资源,提高荣县的森林覆盖率,促进荣县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

  引 言

  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治理生态脆弱地区的一项生态修复工程。丘陵地区的特点:海拔比较低,一般在250~600m,丘谷高差50~100m,坡度比较缓,雨量比较丰富,水土流失严重,丘区实施退耕还林是改善生生态环境、调整林业产业结构的一项重要措施,本人参加了荣县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工作,在工程中实施中面临了诸多困难和问题,针对困难,提出了怎样推进丘区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对策与建议。以供参考

  1.基本情况

  荣县位于四川南部,地跨东经104°03’03"-104°40’15",北纬29°08’41"--29°38’26"。与内江、宜宾、乐山市相邻,位于长江上游、沱江、岷江水系之间的低山丘陵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海拔大多在320m—450m之间,属典型的丘陵区。幅员面积16.05万hm2,林地面积达55655hm2,人口70万。全县现有耕地面积6.6288 hm2,人均耕地0.95 hm2。荣县的土壤分为水稻土、紫色土、冲积土、黄壤土4个大类,PH值在5.5-8之间。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降雨充沛,但季节分配不均。大陆性季风气候显著,四季分明。植被类型为亚热带常绿针阔混交林。

  2.前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成效

  2.1荣县从2000年开始实施退耕还林,到2014年底,完成退耕地造林5473 hm2、配套荒山造林9807 hm2、封山育林800 hm2,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10300 hm2。退耕地还林面积涉及全县27个乡(镇)231个村;惠及51287退耕农户189986人,人均退耕0.43亩。

  2.2荣县前一轮退耕还林取得了明显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是改善了生态环境。通过退耕还林,改善了荣县的生态环境,改良了土壤,森林面积增加了,森林覆盖率也提高,到2014年底,荣县林地面积、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分别达到了5.57万hm2、5.02万hm2、34.3%,减少了水土流失量和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率。野生动物种群、种类逐渐增多。

  二是增加了退耕农户的经济效益。荣县前一轮退耕工程国家累计投入资金2.6亿元,退耕农户获得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人均达1200元。退耕还林的实施,提供了大量的业的机会,缓解社会就业压力,而且一部分劳动力从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从事其他职业,调整了农村劳动力结构。

  三是社会效益十分突出。通过实施退耕还林,一是广大干部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明显加强;二是改变了山区农民广种薄收等落后生产方式,优化了土地利用结构,促进了农业生产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

  3.荣县新一轮退耕还林面临的困难及问题

  3.1土地利用规划不科学,落实地块难。

  新一轮退耕还林的政策要求在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中进行。其他性质的耕地不得进行退耕。根据荣县国土部门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实地调查,发现荣县的土地利用规划不是很科学,把生态脆弱的丘区坡耕地85%以上都划为了基本农田,导致了符合退耕地的地块少,落实地块难度大。通过退耕摸底调查,符合退耕还林条件范围地块由于有的农户不愿意退耕,相邻户与非退耕户之间在以后的生产中易产生矛盾,也导致了退耕地块难于落实。

  3.2 符合退耕还林地块零星分散,实施难度大。

  符合实施退耕还林的地块零星分散并且面积都较小,并且这些零星地块主要分布在山区,交通不便、自然环境条件差,规划实施起来较为困难,实施后经营管理难度加大。由于这些退耕还林地块分布较散,改善生态环境效果不明显;面积小,退耕规模小,退耕户经济效益增收也不明显。影响退耕户的积极性。

  3.3退耕政策补助偏低,农户退耕积极性不高。

  一是新一轮退耕还林现金补助为1200元/亩,远远低于上一轮退耕粮食现金补助生态林2840元/亩、经济林1775元/亩,明显低于当前社会经济水平。二是通过退耕还林意愿摸底调查:农户觉得退耕还林了会减少粮食补贴面积,会减少收入;还有些的地方即使不种植庄稼,在耕地上造林了,同样的也享受着粮食直补。而且退耕还林的政策又严,农户觉得退耕不划算,不愿意退耕。

  3.4工作经费不足,影响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虽然中央、省级财政给予了一定的工作经费,但是由于县级财政困难,难以匹配工作经费。而退耕还林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工作业务量大、政策性强、技术要求较高、后续检查任务重,加之退耕还林又多在偏远山区,自然环境差,工作难度增大,需要更多的经费来支撑。由于工作经费不足,基层林业员、基层干部的下乡补助、交通费难以如实报销,有的甚至还要倒贴,严重影响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3.5造林树种选择难,难以形成规模效益

  在选择造林树种上,由于退耕户对市场的认识不够,不知道选择什么树种,可能会造成有的树种不适宜当地生长、有的树种可能经济效益低,难以形成“一村一品”产业化规模效益,农户收益低了,就容易反弹,不利于巩固退砂城果。

  3.6农村劳动力缺乏,撂荒现象严重,造林难度加大。由于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的地方多在偏远贫困山区,基础条件差,大量年轻力壮的劳动力常年外出务工,加之一部分农户迁移到城镇等地方去,留在山区的人口多为老弱病残,劳动力严重缺乏,导致大量的土地撂荒。即使这些撂荒地按政策退耕了,也无足够的劳动力来造林和管护。

  3.7实施退耕还林涉及多个部门,相互之间协调难度大。新一轮退耕还实施需要发展多个部门来共同参与。但是由于各个部门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不同,存在着不同的矛盾和冲突,仅靠林业部门来协调难度大,相互之间易推诿,容易引起工程滞后。

  4.荣县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的对策与建议

  4.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

  一是县、乡镇乡人民政府是新一轮退耕还林的责任主体,为了搞好丘区退耕不林还林工作,县、乡(镇)两级政府要别成立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退耕还林工作。在工作中要形成主管领导主要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县、乡(镇)政府要把退耕还林工程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有序的推进退耕还林工作。二是强化部门之间的协作,明确部门职责,相互协调。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退耕还林的任务计划、资金计划等的综合协调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落实退耕还林地块,调整耕地性质等工作;林业、农业部门要编制作业设计方案、组织指导造林工作、引导农户树种和检查验收工作;财政部门安排资金计划、监管资金等工作。只有各级各有关部门之间加强协调配合,加强数据衔接,才能共同推进工程建设。

  4.2,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农户退耕积极性

  一是全面理解新一轮退耕还林的各项政策精神,及时将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精神以会议、报纸、宣传画册、培训会等多种进行宣传,让农户及时理解新一轮退耕还林的特点、目的,提高农户退耕还林的积极性。二是尊重农民意愿,退不退耕、造什么样的林由农户说了算,不能强制执行。根据丘区的特点和产业规划,引导退耕户发展特色林业产业,发挥退耕还林的作用,增加农户收益,提高退耕积极性。三是及时宣传退耕还林助农增收先进典型事例,增强广大干部群众退耕还林的信心。

  4.3认真组织调查摸底,适当调整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的范围,扩大规模。

  一是认真组织好全县土地情况的摸底调查,摸清耕地现状,掌握坡耕地撂荒情况,弄清楚退耕农户的真实意愿,按政策调整25度以上坡耕地的范围,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的范围。截止2015年底,荣县实有耕地66288.95公顷,基本农田56959.6587公顷(其中25度以上陡坡耕地基本农田为1036公顷),上级下达给荣县基本农田保有量不少于55408公顷。根据国家的有关要求,按集中成片的原则,经过实地调查摸底,农户急切意愿退耕,按集中成片的原则依法定程序将25度以上陡坡耕地基本农田1036公顷上报省政府调减为非基本农田,以此扩大丘区退耕还林的规模,减少退耕地块分散的问题,形成规模效益。

  二是宣传新一轮退耕还林的目的和政策,积极宣传引导符合退耕范围的农户自愿全部退耕,整块推进,形成规模,减少因退耕而产生邻里生产之间的矛盾。

  三是积极引导生态脆弱、人烟稀少、偏远贫困地区生态移民工作,为扩大新一轮退耕规模创造条件。

  4.4提高政策补助标准,加强项目整合,提高退耕农户的积极性。

  4.4.1建议政府适当提高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标准和补助年限;或者不减少退耕户的粮食补贴面积;或者地方政府配套一定的补助资金。让退耕户的退耕收益优于种植农业产品的收入,才能调动农户自愿退耕的积极性。

  4.4.2加强项目之间的整合,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形成具大活力,增强退耕成果。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继续发展退耕还林后续产业,鼓励退耕经营者发展多种林下种养业、生态休闲乡村旅游,增加退耕户的收入。

  4.4.3及时将符合公益林标准的退耕还林地,全部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政府财力充足的地方,地方政府可以配套生态资金补贴退耕户,增加退耕补助,让退耕还林成果“退得下、能稳住、不反弹”的效果。增强农户退耕还林的信心。

  4.5 增加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严格管理经费资金

  由于新一轮退耕还林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时间长、任务重、内容多,需要足够的经费才能正常开展工作。县级财政要把新一轮退耕还林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根据工程的工作难度适当增加工作经费,如实解决基层林业员、基层干部的交通、务工补助,增强工作员工作积极性。制定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切实将工作经费用于退耕还林工作,推动退耕还林的进展。

  4.6强化树种选择,确保苗木质量

  4.6.1林业、农业部门要加强退耕地立地条件的调查,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结合市场的需要,引导退耕户选择适宜的造林树种。根据荣县立地条件的不同,在生态条件脆弱地方宜选择生态树种;在生态件好的地方可以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引导农户选择经济价值高的树种,增加农户的收入,稳信退耕还林成果。

  4.6.2林业、农业部门要加强苗木的监管,全程监督苗木的调运过程,按苗木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确保苗木质量。

  4.7 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退耕还林,提高退耕还林成效。

  在退耕还林区域,鼓励引入社会资本以转包、转让、出租、土地入股等形式来参与退耕还林工程,积极为社会资本创造有利的条件和提供政策优惠。社会资本来参与退耕工程有几大好处:一是有充足的资金,能够解决退耕还林的前期投入;二是有丰富的科学技术,能够提高造林成活率;三是能够提供充足的劳动力,缓解农村劳动力不足的问题,还能够提供一部分就业的机会;四是能够形成“一村一品”规模效益,能够增加退耕户的收益,带动地方产业的发展;五是经营管理比较完善,能够解决“重造林、轻管理”的现象。社会资本的介入,大大的促进了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发展。在荣县2015年退耕还林中主要采取了以下两种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在参与退耕还林:一是金花乡、旭阳镇等乡镇的退耕户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加入专业合作,由专业合作社完成退耕地种苗的采购、造林、管护,收益后按4:6的比例与专业合作社分成,退耕户享受专项补助。二是铁厂镇、长山镇等乡镇的退耕户把土地流转给公司、造林大户等,由公司、造林大户对退耕还林地进行科学造林、管护、经营。退耕农户通过土地转让资金和退耕补助、以及务工收入来增加农户收入。这些方式在上一轮退耕还林及森林经营过程中取得了成功的经营模式,退耕户(林农)与公司(业主)都获得了不同的经济效益,促进了生态、社会效益的发展。 到现在为止,荣县现已发展造林大户26户、家庭林场19户、林业专业合作社11个,乡村生态旅游13处。

  5. 结语 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是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惠农增收、治理水土流失的一项生态修复工程。由于丘陵地区的特点:海拔比较低,坡度比较缓,雨量比较丰富。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认真总结适合丘陵地区退耕还林中经营模式,宣传新一轮退耕还林的政策,提高农户退耕还林的积极性,合理调整25度以上的非基本农田的范围,为加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规模提供地块,结合当地的工程项目建设,整合资源,在林业新常态下巩固新一轮退耕还林成果,增加荣县的森林资源,提高荣县的森林覆盖率,促进荣县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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