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大量的研究结果已经表明,用户隐私感知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用户的行为,那么,在移动电子支付环境下,用户隐私感知对其消费行为倾向的影响是怎样的,需要本文进行探知。在此之前,首先需要对用户在移动电子支付环境下的隐私感知产生的主要因素进行衡量,即用户隐私感知的前因变量进行确定。从现状来看,国内当前还缺乏移动电子支付环境下用户隐私感知前因变量的研究与测量。
从另一方面来看,国内外学者对于基于互联网的电子支付领域的用户行为均有不同程度的研究,其中的研究内容不但包括有用户的隐私安全、用户信任感以及电子支付面临的风险等,但这些研究的过程绝大多数没有脱离传统的隐私保护、支付风险等主要测量因素的范围,而且这些电子支付环境下相关的研究工具,与移动电子商务这一环境仍然存在一定的差别,同时也与用户隐私感知的广泛性、复杂性有较大的差异。
正因为上述国内外在该领域研究的缺乏性,为了进一步推动当前移动电子支付环境下的用户隐私感知及消费行为倾向的研究,便通过借助有效的测量工具来完成,量表的设计与开发是最有效的测量方法。因此,本文遵循国外学者Churchill(1979)提出的量表设计与开发的范式,通过构建前因变量维度、设计量表测量项、样本数据收集与评估、优化量表测量项、评估量表信度与效度等主要的过程,为移动电子支付环境下用户隐私感知的前因量表进行设计开发。
本文在进行移动电子支付环境下用户隐私感知前因量表的设计开发过程中,需要按照以下几点原则进行:首先,本量表的设计与开发要遵循客观的自我原则,即本量表在设计开发时应围绕被调查者这一“自我”,使其尽可能通过量表测量项表达出客观的内心想法与思想;其次,本量表的设计与开发要遵循完整简单性原则,即要求在量表设计时的测量项应尽可能内容完整但不能过于复杂;再次,本量表的设计与开发要遵循风险性原则,即在量表设计时要充分考虑测量项选择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引发的不良后果;最后,本量表的设计与开发要遵循显著变异性原则,即量表测量项的设计要尽可能具有显著及不偏的变异范围。
根据上述用户隐私感知量表设计与开发的基本步骤和核心原则,本文首先针对移动电子支付环境下的用户隐私感知概念进行明确。用户在移动电子支付环境下的隐私感知主要是指用户在移动电子支付过程中对自身支付行为可能产生的不良隐私安全后果的一种感受与判断,属于典型的心理层面的概念。从根本上讲,移动电子支付环境下的用户隐私感知是基于用户自身判断的主观性思想与意识,其根本的落脚点在于隐私在不受控制与保护状态下的不良后果。那么,针对不良后果产生的核心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便是移动电子支付环境下用户隐私感知的前因。这些不利的影响因素很可能造成了用户在移动电子支付过程中对隐私的重点感知,而这些影响因素的产生往往是由隐私感知前因的多元维度造成的。因此,本文在问卷调查与访谈的基础上,结合前人研究的成果,对影响用户移动电子支付环境下隐私感知的多个类别的前因分别展开量表设计。
从文献综述的研究过程中可知,信息重要性是属于信息敏感度的重要维度之一,它对于用户隐私感知的影响是十分明显的,这一维度在很大程度上表明了用户对于信息的重视程度,不同的用户对同类信息的重视程度并不相同。根据Casern(2010)对于互联网环境中的大众对信息重要性的判断测量研究,用户在面对信息的重要性判断往往会和信息可能产生的对自身的损害程度进行关联,例如信息的泄露造成的影响等。因此,本文在Casern(2010)对于信息重要性衡量项目的基础上,结合本文的访谈实际,对信息重要性进行了量表设计,主要包含四个不同的测量项,测量方式采取李克特5点测量法,具体如表1-1所示:
表1-1 信息重要性的测量项目设计
序号 |
测量项目 |
项目来源 |
A1 |
我认为个人信息非常重要 |
Casern(2010) |
A2 |
我非常担心我的个人信息被窃取 |
Casern(2010) |
A3 |
我认为在互联网中保护个人信息很重要 |
Casern(2010) |
A4 |
我比较注重移动电子支付过程中的个人信息安全 |
Casern(2010) |
在信息敏感度层面,还有另一个重要的维度为个体意愿,个体意愿是每一个个体区别与其它个体的重要特征变量,一般情况下,不同的个体由于个体意愿的不同会在相同的过程中表现出一定的差异。在移动电子支付环境中,个体意愿主要是指个体对于移动电子支付可能造成的隐私安全问题的看法与倾向。根据施华康(2007)对于移动支付业务的消费者使用意愿的研究,对于消费者个体意愿中的测量项目编制借助了国外学者Carlsson(2005)的量表。本文对于个体意愿的测量项设计参考了该学者编制的类似量表,具体如表1-2所示:
表1-2 个体意愿的测量项目设计
序号 |
测量项目 |
项目来源 |
B1 |
我认为移动电子支付环境中的隐私安全问题很大 |
施华康(2007) |
B2 |
我在尝试新事物时不担心隐私暴露 |
施华康(2007) |
B3 |
我对移动电子支付不了解时会担心隐私泄露 |
施华康(2007) |
B4 |
我认为移动电子支付环境下的个人隐私不受自我控制 |
施华康(2007) |
B5 |
我认为电子商务企业会为了利益泄露我的个人隐私 |
施华康(2007) |
信息接收者包含有三个不同的维度,分别为信誉与品牌因素、隐私印章因素、了解程度,对于这三个维度的测量项目,本文同样在搜集和汇总国内外学者研究经验的基础上实现的。
对信誉与品牌因素可能对隐私感知产生的影响,国内外很多学者对该方面都有深入的研究,Pirkko Walden(2008)对互联网商务企业所能获得的对消费者隐私感知的影响隐私进行了研究后发现,企业的信誉对于隐私感知的影响是非常关键的。Francisco J(2009)的研究指出企业的品牌对于消费者的潜在影响力是巨大的,特别是当消费者与企业进行信息交互时,企业品牌声誉越好,消费者对于自身隐私信息保护的安全感就越强。本文在借鉴Pirkko Walden与Francisco J研究测量项的基础上,结合有关的访谈结果,设计出如表1-3的测量项目:
表1-3 信誉与品牌测量项目设计
序号 |
测量项目 |
项目来源 |
C1 |
我认为当前的电子商务企业信誉是较高的 |
Pirkko Walden(2008) |
C2 |
我不去尝试与信誉不好的电子商务企业合作 |
Pirkko Walden(2008) |
C3 |
我在网络购物时非常重视企业的品牌价值 |
Francisco J(2009) |
C4 |
我对电子商务企业的认知会听从朋友们的意见 |
Francisco J(2009) |
隐私印章因素产生的对用户隐私感知的影响,同样有国内外学者进行过相关的研究,尤其是隐私印章因素所产生的能够增强用户对企业的信任感和忠诚度方面的研究更为丰富。Culnan(2004)研究指出通过隐私信用印章可以进一步降低消费者对企业的戒备心理,从而推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披露。Bernd W(2009)则发现隐私印章的存在有助于电子商务企业摆脱其被消费者感知风险的困境,增强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感。因此,本文在综合了Culnan(2004)与Bernd W(2009)对隐私印章相关测量项的基础上,设计出表1-4所示的测量项目:
表1-4 隐私印章测量项目设计
序号 |
测量项目 |
项目来源 |
D1 |
我比较注重电子商务企业是否拥有第三方认证的隐私印章 |
Culnan(2004) |
D2 |
我认为有隐私印章的企业能够更好地保护消费者隐私 |
Culnan(2004) |
D3 |
我认为具有隐私印章的企业通常具有较高的服务质量 |
Culnan(2004) |
D4 |
具有隐私印章的电子商务企业,我愿意把个人隐私交付它们 |
Bernd W(2009) |
了解程度对于用户隐私感知的影响同样非常重要,根据Kim(2008)对互联网网站的了解程度测量发现,用户对于网站的了解程度越深,对网站越具有信任感。Harry Bouwman(2011)通过对消费者对购物网站的了解程度分析发现,消费者在进行购物时首先会了解该网站,并在了解的基础上逐步降低对隐私风险的感知程度。因此,本文在综合了Kim(2008)与Harry Bouwman(2011)对了解程度相关测量项的基础上,设计出表1-5所示的测量项目:
表1-5 了解程度测量项目设计
序号 |
测量项目 |
项目来源 |
E1 |
对于熟悉的互联网网站,我愿意提供个人隐私信息 |
Kim(2008) |
E2 |
我更愿意相信了解程度较深的互联网企业 |
Kim(2008) |
E3 |
我对购物网站的了解程度越深,自身的隐私焦虑感就越低 |
Harry Bouwman(2011) |
E4 |
我只选择自己了解程度较深的购物网站去消费 |
Harry Bouwman(2011) |
E5 |
我从未在没有支付经历的平台上消费购物 |
Harry Bouwman(2011) |
信息使用前因变量包含的两个维度为信息安全感知与信息保护感知,这是用户主体对于个人隐私信息在不同阶段表现出来的两类感知,它们对于用户隐私感知的影响同样非常关键。
在信息安全感知与用户隐私感知的关系研究方面,June Lu(2007)在使用了5个不同测量项的基础上进行研究发现,用户对于个人信息的安全感知是决定自身是否产生隐私风险感知的重要因素,同时该研究也认为互联网环境中用户对个人信息的安全感知主要集中在个人信息是否被泄露和非法使用方面。因此,本文在借鉴了June Lu(2007)对信息安全感知相关测量项的基础上,设计出表1-6所示的测量项目:
表1-6 信息安全感知测量项目设计
序号 |
测量项目 |
项目来源 |
F1 |
我认为移动支付平台或企业不应该随意泄露我的个人隐私信息 |
June Lu(2007) |
F2 |
绝大多数情况下,我对自己移动支付过程中上传的个人信息感到不安全 |
June Lu(2007) |
F3 |
我觉得很多移动支付平台或企业都在非法使用个人的隐私信息 |
访谈 |
F4 |
我担心由于移动支付平台被攻击而导致我的信息泄露 |
访谈 |
在信息保护感知与用户隐私感知的关系研究方面,Jacoby J(2010)对电子商务企业的隐私信息保护及消费者的隐私感知展开研究,得出结论:消费者在选择电子商务企业时,往往会充分考虑企业对于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能力和水平,如果能够确保个人隐私能够被安全保护,那么用户自身的隐私保护感会更强。因此,本文在借鉴了Jacoby J(2010)对信息保护感知相关测量项的基础上,设计出表1-7所示的测量项目:
表1-7 信息保护感知测量项目设计
序号 |
测量项目 |
项目来源 |
G1 |
我比较关注移动支付平台或企业的隐私保护策略 |
Jacoby J(2010) |
G2 |
我认为移动支付平台或企业应该借助法律手段来保障个人隐私 |
访谈 |
G3 |
我很在意移动支付平台或企业的技术水平能否保护我的个人隐私 |
Jacoby J(2010) |
G4 |
我觉得移动支付平台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不利于隐私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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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验证移动电子支付环境下用户隐私感知前因量表,笔者反复对比前因量表相关的问卷并进行修正和调整,构成调查问卷,并使用样本对该前因量表进行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