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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行政执法方式的路径选择
发布日期:2024-11-25 15:13:37

  四、行政执法方式的未来展望

  上述六种新型制度的构建,是进行行政执法方式的创新转变,适应当前中国社会转型、人民高需求、政府职能转变以及依法治国社会潮流趋势的体现。这已为各行政机关所关注的焦点。传统的“刚性”行政执法方式因漠视行政相对人的意志、忽视行政相对人的某些合法权益,在给执法工作的进行带来诸多不便的同时,更是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因而,各行政机关加快转变行政执法方式的步伐,寻求“刚柔并济”的新型执法路径,重塑政府公信力。目前,我国行政执法方式在依法治国的新形态下,有如下发展态势:

  一是,执法方式日趋规范化。行政执法方式的规范化,首先依赖于执法队伍的建设,即执法人员本身业务水平能力的增强,如建立执法人员的定期培训,深入执行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严肃执法纪律等方式。另外还有赖于建立良好的“岗位职责”体系,即按照“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服务高效”原则,全面梳理执法的岗位,明确每个岗位的执法行为,加强对执法程序合法性的考核力度。

  二是,执法方式日趋透明化。以政务的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利用互联网的信息公示平台,推进行政执法方式的公示制度建设,便民利民的同时加强了对行政执法方式的外部监督。另外,行政机关内部也进行权力的互相制约。如在财务管理、行政审批以及人事部门的分配等等职能分工时,要科学合理,并且可以通过定期轮岗的方式避免权力的集权。

  三是,纠错问责机制日趋严格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的责任制,在明确部门职责的基础上,严格各部门办事程序,对于违规的执法操作追责到个人。做到考评奖惩有理有据,落实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必追究的执法责任监督机制中去。

  四是,服务意识日趋强烈化。“刚柔并济”新型执法方式中的“刚”,是指执法人员高度的责任意识,严格遵循法律程序,不偏不倚,为执法的公正敢于同恶势力作斗争;而“柔”则是指执法人员在遵循法律的基础上,以道德善意的标准来对待行政相对人。本着服务的意识,顾全大局,深入体察行政相对人的情况,能人性化的执法。

  五是,联动机制日趋常态化。面对新型疑难案件,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的过程中往往会采取政府、专家学者、人民代表的共同磋商会谈,在彼此争论的基础上,平衡各方利益,提出科学规范的指导意见。另外,在案件的执行上,也会采取多部门联动的方式,高效便捷的实现行政执法。

  总之,我国的行政执法方式逐渐由单纯的强制执法方式过渡到以沟通、协调为基础的良性互动模式。刚柔并济的行政执法方式有着新型化、民主化、社会化的发展趋势,并最终会走上“法治执法、科技执法、和谐执法”的发展之路,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结语

  行政执法作为行政机关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直接关系到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与形象。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形势下,坚持依法行政、做好法治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在依法行政的框架之内,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这对于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在依托于和谐执法理念,针对传统行政执法方式下存在的种种行政执法困境,提出新型刚柔并济的行政执法方式,突出强调行政调解、行政约谈、涉案企业承诺、会商、风险管理六项柔性执法方式在行政执法制度中的作用,着重传统刚性执法手段与新型柔性执法方式的兼容配合,推进行政执法新型化、民主化、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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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李庆:《行政约谈制度的法治化》[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2年2月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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