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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分配政策探讨
发布日期:2023-02-23 17:08:45

  前言

  自从上世纪末期,我国开始大力发展股票行业,经历了二十余年的发展,我国的股票行业有了极大的进步,取得了显赫的成绩。然而,倘若拿我国的股票行业同西方发达国家进行对比,我国仍然有较大的差距,特别是在证券市场中,仍旧由较多的问题。在这些问题当中,最为重要的一项便是企业内部的股票利润分配问题,之所以股利问题会受到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的广泛关注,是因为其不但会使得企业内部的股东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进而对企业今后长期稳定的发展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因素。

  在大多数企业当中,股票利润分配都是其进行内部财务规划与管理的一项关键任务,同时,其也是企业内部高级管理人员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及项目的最终目的。除此之外,股票利润分配还是企业对上市之后的利润分配,资金变动规划,投融资战略等策略方案的具体体现,能够较为清晰地反映出企业内部的投资回报率与业务经营状况,所以,企业内部股票利润分配方案是否合理,往往会对企业今后能否取得完善的资本管理与长久稳定的发展造成较大的影响。

  在进行股票利润分配管理过程中,大多数企业都会对其利润分配方案与分配策略进行慎重的考虑与决定,与此同时,还会对影响相关的分配策略及方案的市场发展状况、市场变动情况以及其他因素进行周密的分析。从而通过制定较为恰当且正确的股票利润分配方案,帮助企业迎来合适的投资方,为该企业在今后的资本运作规划中提供相应的来源,并帮助企业在市场中打造更加优秀的口碑,使企业在长期的业务经营中获取更多的规模效益。

  1 股利分配政策相关理论

  股利政策就是企业就股利分派所采取的策略,比如决定股利分配比例是多少,采用何种方式分配股利,何时发放股利等。我国常见的股利分配政策有四种。

  1.1 剩余股利政策

  那么究竟什么是剩余股利政策呢?其主要含义为,企业在开展相关的业务活动过程中,其所赚取的净利润应该以实现企业自身的发展资金需要,倘若其赚取的利润在实现其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之后没有其他资金,则企业不存在剩余股利,倘若还存在一定的资金,那么,应当根据企业内部的股票分成方式进行股票利润的分配。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内部所能够用于剩余股利发放的资金数量往往与企业的实际收益状况与企业进行资金投资及其他资金用途的需求状况。企业赚取的总体利润越多、投资的资金越少,那么企业进行剩余分配的金额也就越多,反之则越少。通常情况下,企业发放上述股票利润,并不会对企业在市场内的口碑有任何影响,也不会对相关投资者的资金投入状况造成改变。剩余股利政策一般适用于公司初创阶段。

  1.2 稳定股利额政策

  业实施该项政策的目的在于,将已经确立的股票利润分配金额视为企业在进行相关利润分配过程中的实际方向,通常情况下,这种股票利润分配行为不会因为企业投资与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状况而受到影响,企业可以实施这种政策来对其在今后一段时期内的资金投入能力、资本认购能力等等进行适当的评估。在通常情况下,为了避免企业今后的财务状况遇到不必要的风险,最好不要将该项股票利润分配额设定的过高,从而确保企业能够保持稳定的发展。

  1.3 固定股利率政策

  要想执行该项政策,企业就务必针对一定的比例,对其各个股东支付相应的利润,也就是说,在每次进行支付利润时,其所需要支付的金额都是固定的。唯一存在变化的便是,每一股股票所具备的实际利润金额,而该利润金额则与企业内部的业务经营情况来决定。通过这种股票利润分配方式,导致企业所需要分配的实际利润总是会随着其业务经营状况进行浮动,进而对企业造成一定的财务风险。但是,由于其整体分配额度及分配方式较为稳定,因此,大多数国内企业都选择这种利润分配方式。因为在中国支持员工持股,这一政策可以使员工向心力增加,确保员工为了具有良好的股利收益而努力工作。

  1.4 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在采取这种股票利润分配政策时,企业不但需要根据其所确立的分配额度支付相应的股票利润,倘若企业拥有较多的利润,整体资金有大量富余,那么还需要根据其整体资金超过平均资金数量的部分的利润。通过采取这种分配方式,不但能够使企业整体的股票利润分配保持较为稳定的状态,还能在企业取得稳定发展的时候,使其股东获得更多的收益,进而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方加入到企业的投资当中。

  2 股利分配政策的现状

  自从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国的上海成立了第一个证券交易中心之后,我国的股票与证券行业稳扎稳打,逐渐从毫无规模,无人问津,发展成为整个亚洲地区最庞大的股票证券交易中心之一。到了2008年,全国范围内的上市企业已经多达1057家。除此之外,在我国证券市场大力发展的过程中,相应的配套机构,例如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审核机构、证券评估分析机构等等也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并不断进行完善,与此同时,经历了若干年的发展,我国已上市的企业在相关领域的管理与控制能力也得到了显著的增强,其整体发展状况十分乐观。

  当然,也应当看到,在当前情况下,我国相关领域的法律与法规制度等等建设还存在较多的问题,需要不断地进行改进与完善。同西方发达国家的相关市场对比,我国有着十分鲜明的特色,大多数企业未来确保其稳定的发展状态,往往选择不分配股票利润的方式,根据国家财务统计据2015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截止至2015年,我国进行股票利润分配的企业占全部企业的38.5%。

  在大多数情况下,我国证券交易的监督与管理机构往往未能针对企业股票利润分配行为进行切实有效的监督与管理,除此之外,某些上市公司在治理结构上存在缺陷以及股权的高度集中,这些上市公司以一定的方式把再融资的资金再次返回至其股东内部,从而导致企业内部某一个股东的实力过于强大,对其他股东的决策造成一定的影响,并对整个企业内部的股票利润分配方案造成较大的影响。

  例如对五粮液股份公司股利分配政策进行分析,发现投资者一直以来视五粮液股份公司为“绩优股”,并积极关注该公司股利分配政策。根据五粮液公司2014年的财务统计报表数据显示,其内部持股数量最多的为山东宣宜股份公司,共计持有42%的股票,具体持有1,366,548,020股,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07%,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股数为823,528,517股,针对该公司内部的股票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较为深入的谈妥可以得出,其实际用于分红的股票很少,主要采取的是送股的方式,因此,在当前情况下,该企业并不具备典型的股票利润分配。

  自二十世纪末期成立以来,该企业的整体收入从不超过四亿元人民币提升至2012年的48亿元人民币,到了2013年,其整体收入增加至60.58亿元,至2015年中期报告披露净利润为34.21亿(四舍五入):从成立之初一直到2015年这将近二十年的时间里,虽然该公司在1998年(每10股派现金12.5元)、2005年(每10股派现金1.00元)、2006年(每10股送红股4股,派现金0.6元)、2008年(每10股派现金0.50元)、2009年(每10股派现金1.50元)和2010年(每10股派现金3元)。2011-2014年度五粮液公司历年股利分配方案:2011年至2014年分红比重与往年相比有显著上升,企业总计实现的股票利润分配数额达到该年整体收入的28%,而到了2015年,该企业的这一数值则上升至32.7%。这很可能是由于公司管理战略以及股利分配政策的调整,也有可能是来自监管部门的压力,可看出五粮液也在逐步认识到通过现金分红保护股东利益的重要性。

  3 股利分配政策存在的问题

  在当前情况下,我国仍有大多数企业在对其股票利润进行分配的过程中,或多或少地有一些缺陷或漏洞。这些企业所采取的股票利润分配方式不但无法适应当前我国证券交易市场对相关企业的需要,也不符合上市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导致股利政策没有实施的基础,也缺乏实施的可能,严重影响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功能发挥和价值体现。

  3.1 上市公司股利政策不合理

  企业针对其业务经营状况与财务管理状况,制定出相应的股票利润分配方式,然而,不同的分配政策,也会对企业内部各个股东的实际利益造成不同的影响。在当前情况下,我国大多数上市企业均采取不予以分配股票利润的方式,这种模式会导致实力较弱的股东、股民以及企业今后的业务经营造成不利的影响。一般来说,企业主要是按照其实际的营业额与利润状况决定其股利的分配方式,但是即便如此,按照我国大多数企业所公布的财务报表显示,有相当一部分的企业根本没有向其股东分配股利,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企业内部的股权结构不够合理,企业未能充分地考虑到实力较弱的股东的长远利益等等。这种股利分配方式,势必会对企业今后的发展带来负面的效果。

  3.2 股利分配不连续、不稳定

  与西方发达国家的上市企业相比,这些企业通常会采用某一种股利分配方案,随后,将其作为固定的分配模式予以实行。而在当前情况下,国内企业往往会采取许多不同类型的分配模式,朝令夕改,其分配模式十分不固定,进而无法对企业股利的分配方案予以有效的判读与预测。与此同时,国内大多数企业的股利分配模式主要由企业内持有股份较多的个别股东所确定,这些股东往往很少顾及到实力较弱的股东的切实利益。要想使这些企业取得长期有效的发展,就务必要充分发挥企业内部所有股东的积极性与能动性,充分考虑到所有股东的利益,从而不断提升这些股东对于企业的信赖程度与支持力度,进而在企业需要进行大规模资产融资时,能够有可靠稳定的资金来源。然而,截止至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在该方面的理念较为传统,不具备相应的意识,在选择股利分配模式时,较为武断,没有进行缜密、全面地考虑,也未对全体股东的实际意愿进行考察,整个分配模式缺乏相应的发展依据,再加上分配模式朝令夕改,十分不利于长期稳定的发展。并且现在很多上市公司制定的股利政策都只顾眼前利益,目的不明确且具有随意性,并且经常受到筹资行为的影响,经常出现增发股票,增派现金股利的情况。

  3.3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

  在当前情况下,我国市场经济的主体仍然是实力较大的上市企业,这些企业能够通过自身的发展以及对整个市场的规模效益,对市场乃至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发挥出较大的推动作用。然而,这些企业内部的股利分配模式不够完善,主要反映在股权结构不合理,股权流通渠道不够便利等等层面。所以,即使投资者拥有了所有的流通股,也无法支配公司的经营决策。这就是通常说的“所有者缺位”现象。股权流动性的分裂违反了市场原则,破坏了资本市场的基本功能,是阻碍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最大障碍。

  4 股利分配政策存在问题的原因

  4.1 外部影响因素

  4.1.1 宏观经济因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宏观经济层面上主要发生了以下变化:一是国家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逐渐形成了竞争、有序、开放的市场体系,同时以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取代了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部分企业的垄断格局。二是我国实施的国企改革使企业在面对激烈竞争的同时,还面临着产业结构调整和扭亏为盈的艰巨任务。三是国家几乎同时进行的银行商业化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传统关系。一方面企业逐渐减少了对银行贷款的依赖,融资成为企业面临的最现实的问题;另一方面银行也减轻了许多政策性负担。

  4.1.2 市场功能因素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其所具备的最为关键的、最为基础的功能因素便是,通过市场自身的流通作用对处在其中的资源进行不断的分配。然而,在当前情况下,我国相应市场内的资源分配效果较差,其表现在市场分配作用的缺失与价格发现机制的缺失,据国内外相关研究结果显示,只有市场具备切实有效的功能,才能确保价值的发现机制得以有效地实现。市场约束功能失灵主要体现在市场投机及炒作现象非常严重。由于“内幕交易”以及人为联手操控股价的存在,进而影响股票价格的信息传递功能,从而为根据投机炒作相关题材的行为提供有利的条件,致使市场约束功能失灵;另一方面,股票期权制度由于缺乏良好的市场运行的基础,无法对经营者产生激励和约束作用。

  4.1.3 证券监管因素

  由于我国在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导致证券市场的监管存在缺陷。从宏观角度看,为了保证证券市场的有效运作,通常需要《公司法》和《证券法》及相关系列的法律法规,但现行《公司法》和《证券法》仍有不少缺陷。从微观角度看,管理行为的形成和上市公司合理的市场行为,不仅需要外部的法律规范,还需要内部的控制制度,也就是内控,因此,公司章程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一个良好的公司章程往往能够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这也是证券监管的立足点。

  4.2 内部影响因素

  4.2.1 上市公司资金因素

  要想对上市企业的业务经营状况提供稳定的保障,企业内部务必需要流通性较强的资金,从而用于企业的各种流通与周转项目。要想使企业内部拥有充足的可供流动的资金,企业就要针对其股票利润分配进行适当的限制,当企业在业务运营时获取了一定的利润时,通过股票利润分配的限制,使企业降低其股利的支付金额,进而使企业获得了一定的流动资金。当企业内部积累了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之后,其便能够有效地开展想也的投融资项目,并通过这些项目获取更多的收益,从而逐渐提升企业的利润空间,提升其股利分配的金额数量。而在当前情况下,大多数企业严重缺乏流动资金,即便有些企业希望按照一定的股利分配模式支付其股利,碍于其总体流动资金较少,导致其项目规划无法得以实现。在此基础上,对我国企业的实际状况进行研究可以得出,在当前情况下,大多数企业均选择先交货,后收取费用的营销模式,很多情况下虽然商品确实销售出去了,但货款并没有立刻收回,而且从发货到收款间隔的周期往往较长,从而导致这些企业处于长期的流动资金短缺状态,进而对其股利分配模式与状态造成不利的影响。

  4.2.2 上市公司制度因素

  通常情况下,企业内部的业务运营结构往往会对其股票的状况造成较大的影响。所以,如何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确立恰当的企业管理模式,不断改善其内部运营机制是企业改善其股利分配模式的根本所在。然而,国内大多数企业的整体机制存在较多的漏洞,具体表现在:业务操作存在漏洞,经营管理方式不够完善,经营模式不够合理等等,与此同时,还有一些企业存在内部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问题,进而使得其在操作的过程中弄虚作假,使企业蒙受较大的损失。除此之外,部分企业在对其财务报表及相关的数据信息进行公示的过程中,缺乏有效的信息监督与核实机制,使得投资方在选择投资项目的时候,对企业的业务经营状况做出了错误的判断。甚至还有一些企业利用隐瞒不良资产,兜售股票的形式,以及内部赠与资产的方式进行并购重组或虚增利润,同时,由于人为因素的存在,企业股东进行的并购重组往往是出于自身利益的目的,很少为上市公司创造持久的盈利机会而考虑。

  5 完善股利分配政策的建议

  5.1 合理分配股利

  由于目前证券市场的市场化程度比较低,有些人内部操纵,有些人盲目投资,诸如此类的活动会造成了我国股市异常波动,对于大股东来说这些波动不足以让他们伤筋动骨,但是对于中小股东来说,就是利益严重受损甚至破产。我国应加速推进其他基金组织的发展,让投资分散化,很多公司股利分配一般都顾及大股东的感受,不顾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国家还要推行有效的法律机制来引导机构投资者的行为,进而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现金股利对市场投资者的吸引能力更强,对企业的市场形象影响重大,企业应该充分认识现金股利分配方式的重要性,衡量各种股利支付方式对企业的影响,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兼顾公司的长远发展,提高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我国推行强制分红政策,在强制分红政策得到市场广泛响应的前提下,进一步出台相关细则和分红比例要求。

  5.2 使股利分配政策保持连续和稳定

  总体来说,我国的证券市场起步较晚,大多数企业所有者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缺乏对股利分配政策的良好规划与制定,在此基础上,国家相关机构与部门应当对这些企业的管理人员提供相应的支持,并公布有助于企业规范化管理股利制度的政策措施,随后,建立相应的审核监督机制,同时将执法权限赋予相应的监管机构,促进执法效率的提升,完善证券民事赔偿制度,建议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对投资者起到保护的作用。稳定的股利政策不仅可以提升企业的市场形象,还会使投资者相信未来收益是理想的。这样大股东就不会利用股利分配方案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上市公司不管制定何种股利分配政策,一经确定就不允许轻易变更。除此之外,国家监督部门应对此加强规范。

  5.3 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的合理调整,使得分红体制产生一定程度的变化,因而,相对不理性的分红制度会把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的问题完整的暴漏。例如一些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比例过于大,使得企业的管理无法有效的进行,进而资金的流通和资源的优化配置等方面问题容易出现不合理的现象,从而导致了投资者没有办法对上市公司进行分红相关决策行为正确性的把控。进而使得股权结构引起的问题相对的出现,对相应的国有股权流通机制进行市场化的主导和有效的科学合理的构建,为整个上市公司的治理机制提供有价值的基础保障,对推动国有股权的合理调控,以及相应的回收和协议转让等问题,进而开始有目的的推出上市公司或进行深度多元化持股方式的改变都具有重要的价值。

  在当前情况下,我国仍有大多数企业的股利分配模式存在较大的问题,在这些企业当中,大多数企业内较大部分的股票份额均掌握在少数股东手中,正是这种股权高度集中的状态,导致这些企业难以制定出有利于全部股东利益的鼓励分配模式。要想解决这种问题,势必要通过实施同股同利的措施,将这些股东的股权进行适当分化,进而缓解相应的冲突。与此同时,企业应该通过股权分置、股权期权的方式引入社会投资机构和投资者,不仅能减少内部人控制现象,还能在提升企业股权规模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对实力较弱的股东的股权提供保障,不仅如此,在对企业内部股权进行分化的同时,通过采取相应的股利分配方案与措施,为上述制度的有效实行提供依据。

  5.4 完善入退市制度

  我国要建立健全完善的上市公司入市、退市制度,对于控制市场的过度投机有积极作用,要让广大上市公司清楚,进入证券市场知识迈出了上市的第一步,要取得更好的发展,那就应该担负起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新上市公司的资质审核管理,能够有效杜绝这些新上公司对公众资产进行不正常索取。针对当下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退市制度的相关问题与漏洞,相关部门与机构需要制定一系列可靠的退市方案与制度,从而不但对企业的相关行为进行适当的限制,又能够对投资方的策略与规划提供相应的指导。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当前情况下,我国市场经济中大多数企业的股权分配、股利分配等制度都有着显著的问题与漏洞,这些问题与漏洞对企业内部股东的利益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并对企业今后稳定的发展造成了不利的影响。所以,要想使企业内部各个股东的利益都得到充分的体现,使企业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从而使企业在今后的投融资活动中拥有可靠的资金来源,企业务必要制定可靠的股利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到企业内部所有股东的利益,为股东量身打造相应的股权与股利分配模式,除此之外,企业应当制定相应的监督与管理制度,结合政府机构的相关政策措施,共同推动相关机制的稳定与可靠地实施,从而使企业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稳定、有效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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