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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风险影响因素及其防范机制研究
发布日期:2023-02-24 20:56:44

  一、前言

  (一)研究工作的意义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对互联网金融的内涵进行了阐述:简而言之,互联网金融即依托互联网平台和移动通信技术从而实现线上资金流通、支付和信息中介传输功能的创新型金融模式。广义的互联网金融不仅包括互联网公司作为非金融机构的金融业务,而且还包括金融机构自身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展业务。狭义意义上的互联网金融只指互联网公司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开展金融服务。

  中国互联网金融自1997年诞生以来,发展一直不温不火,虽然几乎每年都有标志性大事件,例如2004年支付宝问世、2011年阿里小贷成立,但一直没有打入到草根阶层中。直到2013年,以余额宝为首的宝宝们的出现,草根们零散的资金、碎片化的需求都有了着落。2013年可谓是互联网金融的元年,不仅产品层出不穷,在消费群体的普及中也深入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程度。2013年6月13日,支付宝附属产品余额宝上线。上线的第二天,余额宝就为其合作对象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带来了13万客户和5000万元的申购数目,被认为是基金募集前所未有的奇迹,给普通老百姓的字典里加入了互联网金融这个字眼。2013年11月6日,由中国平安董事长马明哲、腾讯董事会主席马化腾以及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联手建立的合资公司,即国内首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在线财产保险公司在上海成立,“三马”合作试水进军互联网金融领域,由此引发社会各界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关注。

  目前,互联网金融可以通过增加百姓的投资渠道、提升资金配置效率、促进金融产品创新、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发展等来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我国互联网金融尚处于起步阶段,技术尚不成熟,法律以及监管滞后,各种风险层出不穷。所以,风险控制成为互联网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也成为我国金融稳定的重要因素,为此,2014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大力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和稳定发展,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进行进一步地完善,跨境资本流动需要各界密切关注,形成以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为金融工作底线的形式。

  (二)文献综述

  1、国外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影响的理论研究

  目前,国外学者对互联网金融这一概念并无明确的界定,各学者对其理解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从本质上讲,互联网金融是指在深化运用互联网技术的基础上,能够有效实现资金供给平衡的创新型金融平台。下面将以美国金融市场为例,浅谈其互联网金融发展史的三类独立业务。

  (1)基于互联网的金融支付体系

  随着智能化手机的大力普及,基于移动终端支持的移动支付体系得到了迅猛发展。一些非金融机构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大力开展网络化支付体系,如Microsoft公司的World Payoneer 支付系统,Gener l Motor公司的Internet Credits 支付系统等,基于互联网的金融支付体系有效提升了人们日常的支付效率。

  (2)互联网信用业务

  互联网信用业务主要是指互联网存贷款、众筹等新型金融,这主要包括网络存款、贷款、等新型金融业务。互联网存贷款业务这几年发展势头迅猛,其核心业务为P2P,资金供需双方能够凭借这一网络融资平台有效实现资金融通,大为简单了交易流程、降低了交易成本。鉴于P2P业务不需依靠传统商业银行,因此其是金融脱媒的表现。所谓众筹,即利用互联网融资平台,将众多闲散资金予以集中起来,为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或个人提供资金支持。

  (3)网络虚拟货币

  网络虚拟货币这一概念近年来十分流行,其中影响最大的要数比特币。如果网络虚拟货币最终能够与国家流通货币相互转换,那么其必将是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产生的另一个深远变革。目前,关于网络虚拟货币的法律地位问题,只有少数国家政府对此作出了明确表态,德国最高法院认可网络虚拟货币的支付功能。目前,中国在虚拟货币方面的管理以真实货币购买虚拟货币作为原则,但虚拟货币兑换真实货币在其中是不被允许的。但实际上我国的网络虚拟货币市场除各大网络游戏公司发行的以外还有腾讯Q币,目前虚拟货币的网络交易已大大超出了人们的设想,已经形成了产、供、销一条龙的庞大网络交易市场。

  2、国内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影响的理论研究

  当前,有关互联网金融问题,国内学者研究形成了多派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互联网金融今年来发展势头迅猛,鉴于其具有较强的虚拟性、开放性与不确定性,若国家对此不出台相应法律法规以对互联网金融进行有效监管,势必会诱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爆发金融危机。闫成开(全国人大代表,人寿集团董事长)认为政府首要确定监管范围,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的监督管理体系,其次要加强立法工作,从法律层面有效保障互联网金融能够平稳运行,此外政府还应基于我国金融发展形势制定互联网安全交易准则以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与之相反的第二种观点认为互联网金融有其自身的发展特色,当前政府层面不应当对其制定较以严格的监督管理措施,否则会阻碍其顺利发展。董二磊(全国人大代表、原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认为对于互联网金融这类新事物,我们要持包容的心态,要用发展的眼光去迎接它,而不能将其与传统型金融相互对峙起来;同时对其套用传统银行监督管理体系,可能会产生许多问题。要基于我国具体金融运行实际情况,在充分维护投资人权益的基础上对其加以适当监管。李秀波(全国政协委员、原宁波银行董事长)认为,作为新事物,政府要给予互联网金融相对宽松的监督管理环境,助于其自由快速成长;发挥金融市场与行业的自律作用,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控制体系,切实防范行业系统性金融风险。

二、互联网金融及其风险分类

  (一)互联网金融理论基础

  1、互联网金融的界定

  对于互联网金融而言,众所周知的概念应该是将传统金融和互联网新兴领域进行有效结合,我们更要对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实现一系列的现代信息技术,实现资金融通的新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信息不对称程度接近于零,在互联网的支持下,在资金供需双方的支持下更可能匹配,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互联网金融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互联网与金融部门的结合,而是应用创新网络技术层面,在客户普遍接受的基础上,适应新的供需关系模式创新。互联网金融从网上银行发展到第三方支付,再到个人贷款,直到现在企业融资这几个阶段,并逐渐延伸到融资中,解决了为供需双方提供所需资金等方面的问题,直至在传统金融的核心领域有所渗透。同样,互联网金融这样一个概念的出现,有很多讨论,但很少有人站起来做一个分类系统。如果将商业银行视为“金融先行”的业态,以资本市场为“二业态”,那么互联网金融是客户在两者之间的一座桥上行走,并能获得相对安全和更高回报。作为一种新的金融业态,互联网金融不能用传统的观点看待。

  2、互联网金融的模式

  (1)电子银行模式

  电子银行是指通过手机、电脑和网络来为客户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可以分为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和互联网金融,分别以语音、短信、电脑为客户提供服务。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在1997中国招商银行第一次开通网上银行服务作为一个起点,近年来电话银行和手机银行业务的发展一直在不断发展并成为热门。

  根据艾瑞咨询调查显示,2013年中国互联网用户认知方面,网上银行占比90.0%排名第二,在中国互联网金融产品/服务用户使用模式方面,网上银行占比86.7%,成为仅次于第三方支付的用户普遍使用的模式。如表1所示,无论是网上银行用户的比例,或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农村的个人手机银行用户的比例,2011-2013年有逐年增加的趋势。

  表2-1 企业网银及部分地区个人手机银行用户比例统计

  单位:%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企业网银用户比例

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城镇个人手机银行用户比例

44.2

6.3

53.2

8.9

63.7

11.8

  资料来源:中国电子银行调查报告

  (2)在线理财模式

  网上银行是鉴于自己的经济状况进行个人理财的,以网络平台为基础来选择贷款、资金、保险、银行服务等。多种财务管理模式。没有限制的在线金融空间,并实施7 * 24小时的商业模式,且该行的金融更受用户青睐。互联网金融公司都推出了在线金融产品更是层出不穷,为广大的客户拓宽融资渠道,如财富,平衡百度财经,田天府,等。以余额宝为例,从2013年6月到2014年3月在短短九个月时间,余额宝的用户数从250万增加到8950万,资金规模从66亿扩大到5200亿。这一成就可以惊人的,魅力和前景的网上银行是如此突出。

  (3)第三方支付模式

  第三支付程序可以通过支付宝例如,买家选择购买商品,钱打到支付宝账户,支付宝通知卖家发货,买家收到货物后确认收到的货款将由支付宝向卖家支付。如果消费者对商品不满意,第三方支付平台确认收到退货后的业务,将退回的商品消费账户或暂时存在的第三方账户等待消费者支付下一笔交易。国内主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有支付宝、财付通、汇付天下、易宝、快钱等。根据艾瑞咨询调查显示,2013年中国互联网用户认知方面,第三方支付占比94.4%成为最广受用户认识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在中国互联网金融产品/服务用户使用模式方面,第三方支付占比95.6%,成为最受普遍使用的模式。如表2所示,在2014年年底,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到29.1万亿元,但在2009年时才仅仅是3.1万亿元。

  表2-2 我国2009-2014年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规模

 

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规模(万亿元)

环比增长(%)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e

3.1

5.2

8.4

13.3

17.9

29.1e

67.7

61.5

58.3

34.6

62.6e

  注:2014年数据为预测值

  资料来源:2013互联网金融年终报告之第三方支付

  (4)网络借贷模式

  网络借贷是指借贷双方都在网络这个平台进行认证、记账、清算和交割等流程,以此来完成借贷。2007年我国出现首家网络贷款公司,据资料统计,2012年网贷平台数量约300家,交易额超过200亿元,2013年网贷平台数量约800家,交易额达1058亿元。我国的网络借贷具体可以分为P2P小额信贷、众筹融资和阿里小贷,详细如下:

  1)P2P小额信贷

  P2P小额信贷简单地说,就是出款人通过中介机构将资金以信用贷款的方式贷给借款人。P2P的准入门槛低且大多是小额度的贷款,在使客户轻松进行信用交易的同时分散贷款风险,具有较强的优越性。国内P2P小额信贷代表性平台主要有:人人贷、宜人贷、拍拍贷和合力贷,主要服务对象是拥有小额资金需求的人群,包括小微企业主、农村的贫困农户、以及大学生等之前不能被传统金融服务所覆盖的群体。P2P在我国的成长是相当迅速的,我国首家P2P网站拍拍贷于2007年8月上线,同年10月宜信网贷平台上线,截至2013年贷款公司数量已经达到354家。根据艾瑞咨询调查显示,2013年中国互联网用户认知方面,P2P小额信贷占比22.2%,在中国互联网金融产品/服务用户使用模式方面,P2P小额信贷占比2.2%,与第三方支付和网上银行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2)众筹融资

  众筹融资是指通过互联网募集资金筹集资金和筹集资金。大部分设计、科技、音乐、影视等项目可以通过所有的方式从而提高项目启动的第一笔资金,将无限的可能性创造出并提供给更多的企业。众筹融资在我国最早可以追溯到2011年,即2011年7月4日中国第一家众筹网站点名时间正式上线。根据艾瑞咨询调查显示,2013年中国互联网用户认知方面,众筹融资占比6.7%,在中国互联网金融产品/服务用户使用模式方面,众筹融资占比1.1%,可见众筹融资目前在我国的发展不容乐观。

  3)阿里小贷

  阿里小贷是针对小微企业的一款无需任何抵押和纯信用贷款产品。其特点是债务人不需要提供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可以获得贷款以自己的信用,并以借款人的信用度作为还款保证。资料显示,阿里小贷业务在2013年一季度新增获贷企业超过25000家,累计贷出120亿元贷款。自其成立以来,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与客户在阿里巴巴网站的交易记录中,已经超过30家小微客户服务,共计1000亿多元的贷款。

  (5)虚拟货币模式

  2013年的大事记中,有一个必不可少的词就是“比特币”。比特币的热让人们关注并回归虚拟货币。虚拟货币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平台的具体,特别是网络游戏平台,虚拟社区和电子商务网站只在交易平台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上进行封闭,例如腾讯的Q币、亚马逊的Amazon币。更接近于传统的货币,如比特币、莱特币等货币种类,已扩展到传统的货币体系和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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