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余额宝推出至今,虽然互联网金融刚开始蔓延至社会生产、融资、生活领域,但是已经对传统的金融模式产生了较大影响。当前,在互联网金融的影响下,很多商业银行机构的功能开始逐渐分化,甚至消失。首先,第三方支付平台减弱了传统商业银行支付媒介的功能。目前,支付宝实名用户超过3亿,支付宝钱包活跃用户超过2.7亿,单日手机支付量超过4500万笔,超过2013年11.11创造的单日手机支付4518万笔的全球峰值纪录。2014年双十一全天,支付宝手机支付交易笔数达到1.97亿笔。支付宝公司推出的余额宝门槛低、风险收益稳定、赎回效率高等,这些优势向传统的商业银行发起了挑战。网络技术的发展降低了信息获取和交易的成本,削弱了传统的商业银行融资中介服务的需求。互联网金融充分利用网络资源,通过互联网搭建金融服务平台,客户不需去实体的营业网点,在选择金融服务和产品时,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来选择,极大程度的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还有在信息的收集和处理上,互联网金融利用云计算等方法将大量的数据、信息进行归类处理,实现数据的结构化、标准化和开放化,这样,数据的使用效率更高。
传统商业银行的运作模式采用的是比较固定而且复杂的内部操作流程,受到物理网点的制约,阻碍传统信贷模式的变革与发展。互联网金融几乎摒弃了这种模式,因而不存在因为这些模式所带来的弊端。在储蓄资金流向方面,传统商业银行的储蓄水平有相当一部分流入互联网金融相关产品内,因此,互联网金融一方面发挥自身的巨大作用,革新传统金融服务体系,另一方面避开传统商业银行服务的不足。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业务的影响
商业银行存款业务形成挑战的互联网金融服务,主要以余额宝为代表的新基金销售模式和P2P信贷服务,余额宝模式不仅具有传统存款的特点,而且具有比银行存款更高的利息和更好的流动性,获得广大用户的青睐,降低了商业银行存款业务的竞争力,取得了比较好的发展。对商业银行而言,是否具有充足的存款是开展其他业务活动的基础,余额宝和P2P信贷服务的出现,不仅对商业银行存款业务产生了影响,并且因为存款受到影响,对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开展也产生了负面影响。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贷款业务产生的影响主要来自P2P贷款和众筹模式。P2P贷款和众筹模式的出现,为潜在的贷款需求企业和个人在融资的过程中有了更多的选择,而与商业银行复杂的贷款手续不同的是,使用P2P贷款和众筹的方式进行贷款不仅手续简单,而且贷款的流程也大为简化,对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
支付业务是商业银行提供的传统服务,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我国政策允许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存在和发展,使得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的支付业务不仅使用方便而且费用较低,而商业银行提供的支付业务,手续复杂,不同的商业银行间办理支付业务时还面临较多的困难,而互联网金融服务有效的克服了商业银行支付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对商业银行支付业务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传统金融模式下,商业银行具有资金清算、信息服务中介功能,占据了垄断地位。现阶段,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产生了互联网金融,能够快速获取信息,且交易成本降低,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不对称信息的干扰,提供快速、有效的信息匹配,提升了交易的便利性。越来越多的客户倾向于互联网金融的交易模式,使得传统银行收到很大冲击。再者,第三方支付平台,打破了线下支付的垄断局面,弱化了银行的支付中介作用,极大地影响了商业银行的金融地位。
在经营模式上,互联网的冲击也是非常巨大的,表现为:一是打破了商业银行在资金支付方面的垄断格局。在网络技术快速发展的情况下,互联网金融涉及到各个领域的各个方面,并拓展到商业银行现有的业务方面,如信用卡还款、生活缴费等。冲击了商业银行的传统垄断地位。二是改变了银行信贷供给格局。通过建构基于网络的信贷平台,提升交易效率,提供方便、快捷而有效的商业信贷,且能够较高效率的找到金额、到期时间、利率相互匹配的贷款双方,由此提升了贷款成交率,冲击了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
传统商业银行主要依靠利差与中间业务作为收入来源,互联网金融的产生与发展,使得利润市场化特征越来越明显,冲击了商业银行的收入来源。由于互联网金融具有低成本的优势,在信贷上成本利率不受到银行约束和管制,由此定制了较低的贷款利率定价。另外,互联网金融能准确把握交易双方的价格需求,成交率更高。这种快捷、高效的信贷方式,受到客户的大力支持。使得商业银行受到巨大冲击,影响了其经营效益。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必要性
我国商业银行主导的盈利模式主要取决于利息净收入,但随着金融环境的不断变化,这种盈利模式变得难以维持,发展中间业务来提升盈利能力成为商业银行的必然之选。首先,利率市场化一直是我国经济改革的重要命题。随着我国市场化经济改革的深入,利率市场化被提上日程。利率市场化实质上就是将央行制定利率的权利交给市场,由资金供给双方共同决定利率大小。中国自1996年开始就进行了利率市场化的初步尝试,即放开银行同业拆借。央行在对存贷款利率放开上一贯奉行“存款设上限,贷款设下限”的原则,逐步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贷款利率的浮动下限一度从基准利率的0.8倍调整到0.7倍。到了2013年7月20日,央行决定将贷款利率管制全面放开。从央行的一系列措施可以看出,利率市场化在我国势在必行。利率市场化的加深,导致利息净收入盈利结构变化,主要是因为银行息差收窄,直接影响到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因此,我们必须大力发展成本和风险都较小且收益有一定保障的中间业务,实现盈利模式的多元化。其次,金融市场的管制导致一些资金流通的效率降低,资金需求方为了更好的获得资金,便绕过银行体系直接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这样就形成了资金在银行体系外的循环流通。随着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兴起,我国资本市场的持续繁荣,金融脱媒进一步深化,深刻影响着传统商业银行的运营。随着金融市场的日趋繁荣,金融脱媒的日益深化,我国商业银行的利差盈利模式受到极大挑战。金融脱媒一方面从资金来源总量上限制了商业银行的存款规模,同时带走了大量优质客户,导致商业银行在放款时也面临更大风险,利息净收入大大减少。因此,为了维持和发展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应该大力发展成本低、效益高的中间业务,通过中间业务的发展来创造出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保持商业银行高的盈利能力。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现状
为了加强金融市场的多元化,鼓励市场竞争机制,政府批准成立了大量的小型和中型股份制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银行业市场由此产生了巨大的变化,业务多元化发展成为银行业的发展趋势,中间业务也开始兴起。在1995年到2003年之间,银行业的相关法规相继出台。因此,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在中国的发展有了法律保护,对他们来说,法律保障了我国商业银行的定价能力。这些法律法规为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此外,外资商业银行在中国金融市场全面开放显示出强劲的竞争实力,这也刺激了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发展。
简单来说,中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发展历史可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是2000年以前,中间业务主要是作为存贷款的辅助手段。当时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依然是存贷款业务,为了增加客户量,提高客户忠诚度,银行开展了中间业务,即为存贷款客户提供免费或是低价的额外服务,包括提供免费咨询、网络升级服务以及更快捷的支付结算等。但当时的中间业务收入较少,且资本投入大,因此往往是亏损的。第二阶段是2000年以后,中间业务因其对商业银行业务收入的贡献而备受重视。因此,银行卡业务、资金管理等能带来高利润的中间业务,都成为了银行发展的重点。中间业务在西方发达国家发展已经非常成熟,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有的甚至超过。我国金融改革近年来进程加快,在鼓励创新的前提下,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有了大幅的提升。同时商业银行在发展中间业务时非常注重合作,与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强强联手,大力投入研发新产品,并加大宣传力度,为中间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更宽广的空间。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国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已经很成熟,国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至今,展现出了许多先进经验,值得我国学习。第一、注重产品创新和管理方式创新。国外中间业务由辅助业务到重要的支撑业务,经历了一段摸索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国外商业银行不断寻求产品创新,不仅是为了满足客户日益多元化的需求,更为了从激烈的竞争市场中脱颖而出,因此才有了目前市场上种类各异的中间业务产品。同时,没有良好的管理无法实现长足的进步。国外商业银行在发展中间业务过程中非常注重管理。管理的创新体现在设立专门的中间业务管理机构,跟踪中间业务交易趋势,发现其中的问题进行反馈,并进一步契合市场最新需求。第二、明确客户认知理念。中间业务从辅助业务开始,一向以低收费著称,客户是上帝的理念不容置疑,但对于客户对价格的不合理要求仍应有坚持的态度,一定要向客户明确收费的合理性,制定相应的规定,在明确的规定下交易才更能让人信服。关于这一点,非常值得我国银行学习。第三、注重交流合作。发展至今,国外商业银行在产品创新的同时非常注重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如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通过合作研发出适用范围更广,客户受众更大的中间业务产品,为中间发展拓展出更广阔的平台。
虽然我国商业银行已经在中间业务的发展上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中间业务的发展与西方商业银行相比,显然有很大的差距。首先,中间业务产品种类仍然较少,创新力度不足。国外中间业务的发展经历了初步发展、创新发展和快速发展的阶段,经过国外商业银行不断创新与合作,研发出各类新型中间业务产品,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目前中间业务的种类已达万余种。我国的中间业务,虽然目前产品种类已经达到近千种,但与国外相比差距仍然较大。此外,我国商业银行对传统业务依赖性强,对中间业务发展重视程度仍然有待提高,创新力度有待加强。而且,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偏低,国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经过长期发展,目前收入占比已达以上,有的甚至超过,对商业银行利润贡献巨大。然而,从前文中的描述我们知道,以四大国有行为例,虽然从年到年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已从提升到,但绝对占比仍然较低,与国际水平相差甚远。正是由于低的收入占比,使得中间业务收入对银行利润拉动作用有限。还有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管理相对落后,相比于国外商业银行成立专门的中间业务机构、部门对中间业务进行管理,我国商业银行在此方面表现得相对落后。虽然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等个别银行对中间业务的管理比较重视,有成立专门机构,但是我国商业银行业整体上的管理仍然有较大欠缺。多数商业银行将中间业务的管理划入其他业务一并管理,有的银行甚至出现几个部门同时管理中间业务的现象,这不仅在信息沟通上存在效率低的情况,在出现新商机时开展业务会更慢,也不容易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我国中间业务相关法规不健全,由于中间业务发展较慢,且处于初期阶段,相关法规较少,容易出现无法可依的现象。而且人才培养落后,没有后备科技支撑,都为我国中间业务发展带来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