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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循吏研究
发布日期:2024-09-05 09:55:23

  绪论

  一、选题背景

  司马迁首创循吏一词,被后代正史所继承。循吏可以说是一类具有典型特色的群体,他们任职期间兢兢业业,重视发展地方经济、文化,受到了天子的褒奖和百姓的爱戴。后代官员也以能被写入循吏传记为荣,是地方官员的殷切向往和期盼。汉代循吏是历代循吏中最具有特色的,循吏的出现对于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研究汉代循吏,一方面可以更深刻的认识两汉社会,另一方面,循吏事迹对于今天的政治、民主法治建设也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二、研究资料国内外研究动态

  循吏作为一类典型群体,历朝历代的正史中均有所叙述,但主要研究本朝及前朝的循吏历史。近年来,除史学研究者外,政治、社会类学者也对这一领域有所研究,出现了研究循吏的探讨情况的著作和文章,成果较为丰富。

  1935年,张纯明出版《中国循吏研究》,论述了从汉朝到清朝的循吏,将循吏的群体特征概括为改善人民生活、教育、理讼三点,为后世循吏研究奠定了基石;1987年,余英时出版《士与中国文化》,从文化史和思想史方面探究循吏产生的原因和其文化传播的功能,有较高的研究价值。

  论文方面,循吏研究也硕果累累。如杨静婉《汉代循吏的治民原则、措施及其实施效果》(湘潭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分析和归纳了汉代循吏富而后教、奉法循理、廉洁自律的治民原则、措施及对当时产生的积极效果;如吴灿、郑达威《汉代循吏的传播功能》(开封教育学报,2005年第2期)认为,汉代循吏具有经济传播、政治传播、文化传播三者相统一的传播功能,以传播学的新颖角度,给我们研究循吏有一定启示;如孟彦《汉代循吏初探》(山东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0年),系统的对循吏产生原因、事迹、特征作了详细论述;如王博《循吏与两汉社会》(江西大学硕士论文),通过对于论述两汉时期循吏事迹论证循吏是“霸王道杂之”的治国方案贯彻者,并总结了循吏对于两汉社会的影响。

  三、方法与不足

  本文的写作,希望立足于基本史料如《史记·循吏列传》、《汉书·循吏传》《后汉书·循吏列传》,对循吏进行客观解释分析,同时,借鉴已有的研究成果,应用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对其进行研究。

  首先,对循吏进行界定。结合历代循吏传记中所给概念对循吏群体进行概括,并分析司马迁和班固、范晔的历史观。其次,结合史料总结循吏的事迹、作为:重农富农、教化百姓、维护治安、社会救助;继而,分析循吏群体的特点:奉职循理、奉法循理、奉德循理;并阐述因为循吏的有所作为、为而不争,百姓对这一群体采取“离任送行”、“建祠立碑”的行为来表达对于这一群体的尊重与爱戴。最后,结合现实,对循吏这一群体进行合理扬弃,肯定其廉洁、为而不争等官德,以民为本的历史功绩,同时,摒弃其被异化了的“愚忠思想”,强调在现代法治社会,应注重依法治国。

  由于才疏学浅,能力不足,加之时间和精力有限,文章写作过程中存在着不少问题。一、借用引用已有资料过多,鲜有自己的观点;二、各部分内容较少,没有进行详细的叙述,论据不太完备,论点存在不足,比较单薄;三,从专业领域看,议论点以及论述选择过大,论述较为困难。

  第一章 对于循吏的界定

  1.1循吏的含义

  “循吏”,又称良吏,能吏,最早出自于司马迁的《史记·循吏列传》,那什么是循吏?《循吏列传》中写道,“法令所以导民也,刑法所以禁奸也,文武不备,良民惧然身修者,官未曾乱也.奉职循理,亦可以为治,何必威严哉?”[1]在《史记·太史公序》中也称:“奉法循理之吏,不伐功矜能,百姓无称,亦无过行,做循吏列传。”[2]

  司马迁认为,循吏具有 “奉职循理”、“奉法循理”的主要特征。“法”“理”互文,“奉”“循”互文,意为遵循,遵守。各朝正史的《循吏传》评判标准却并非完全一致,循吏的做事风格,特点,品质也各具特色特色,不能单纯的用“奉职循理”来概括。这种差别从《史记》和《汉书》就开始了。《史记·循吏列传》中选五位春秋战国时期循吏多体现道家的无为,而《汉书》和《后汉书》中所选循吏则提倡儒家的有为,只有通过有所作为才能“有所收获”。《史记·循吏列传》中所载循吏五人,概括其特点,施教政缓,清正廉洁,法不阿私,之后的《汉书·循吏传》的则立标准与史记有所不同,如召信臣,他勤于政事,兴修水利,为民兴利,禁止奢靡,移风易俗,可谓是政绩卓著,号位“召父”,并且为其立祠奉祀;如文翁,“仁爱号教化”。概括《汉书》的择吏标准,简单来说则为施政宽简,廉平不苛,施行仁教。

  后代循吏传的择吏标准也略有差异,如《晋书·良吏传·序》:“或吏不敢欺,或人怀其惠,或教移齐鲁,或政务宽和,斯并惇史播其徽音,良能以为准的”[3],可见其标准为政绩可称;再如《隋书·循吏传》序,“彦光等立严察之朝,属昏狂之主,执心平允,终行仁恕,余风遗 爱,没而不忘,宽惠之音,足以传于来叶。故列其行事,以系《循吏》之篇尔。”[4]可见,《隋书·循吏传》的择吏标准可以概括为能施行仁教,爱民,正直,清廉,为百姓所爱戴……

  如果给循吏下一个定义,循吏应该是古代官吏中政绩卓著,以民为本,造福一方,清正廉洁,百姓所爱戴的优秀官吏。一般来说,循吏要符合如下几个标准:第一,有着爱民、清廉、正直的优秀品质,并且为百姓所爱戴;第二,在为政期间多有所作为;第三,政绩受到了天子的褒奖或朝廷的认可。

  1.2 司马迁的循吏观

  司马迁最早提出“循吏”这一概念,他认为循吏应该是尊奉法律的官吏,不居高自大,可以没有让百姓称道的地方,但也没什么失误,司马迁对于循吏的要求并不高,他们要做的,仅是依法办事,履行职责。

  《史记·循吏列传》中记载孙叔敖、子产、公仪休、石奢、李离五人:孙叔敖为楚王相,“三月为楚相,施教导民,上下相合,世俗盛美,政缓楚止,吏无奸邪,盗贼不起,秋冬则劝民山采,春夏以水,各得其所便,民皆乐其生”[5],达到了良好的施政效果。子产为郑昭君相,“为相一年,竖子不戏狎,斑白不提挈,僮子不犁畔。二年,市不豫贾。三年,门不夜关,道不拾遗。四年,田器不归。五年,士无尺籍,丧期不令而治。治郑二十六年而死,丁壮号哭,老人儿啼,曰:“子产去我死乎!民将安归?”[6]子产在为政期间也达到了良好的施政效果,同时受到了百姓的爱戴。第三位循吏公仪休也是处处为百姓着想,不与下民争利,也是一个清廉、爱民的好官。至于石奢和李离,他们则刚正守法,用生命来捍卫法律的尊严,做到“奉法循理”。

  《史记·循吏列传》中所载循吏均为春秋战国时期的,《史记》就其本质而言,是一部近代史,而就是这样一部以近世人物为中心的著作,却无一汉代循吏入选,相对的,《酷吏列传》中张汤、尹奇等酷吏都为汉吏。台湾大学李维泰认为,司马迁这是通过彰显先秦循吏对当时枉法官吏的批判,对官府与民争利的批判等[7]。这也正体现了司马迁对于现实政治的失望不满。

  司马迁形成这样一种循吏观,其原因我认为可以从两方面来看。第一司马迁的思想体系。他的思想比较复杂,受到众多学派的影响。司马迁生活在汉武帝执政时期,是一个社会大变革时代,武帝以前的汉文帝汉景帝,推崇黄老政治,推行文景之治,轻徭薄赋,与民休息。到了武帝时期,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所以,司马迁所在的时代是一个思想碰撞较为激烈的时期,他的思想体系中既有道家的无为,法家的法制,同时也有儒家“仁”的思想。《论语·为政篇》记载孔子主张为政以德,《礼记·缁衣》:“夫民,教之以德,齐之以礼,则民有格心;教之以政,齐之以刑,则民有遁心。”[8]孔子主张用道德礼教来教化百姓,使民心归服。如孙叔敖施教导民,劝民山采,而道家思想强调以道治国。第二司马迁的个人经历。司马迁曾因李陵之祸幽于缧绁,受之腐刑,“交手足,受木索,暴肌肤,受榜箠,幽于圜墙之中,当此之时,见狱吏则头枪地,视徒隶则心惕息。……”深受酷吏的残害,这样的悲惨经历,使得司马迁更加推崇为政以德,法制宽缓:能体察民情的循吏,反对汉武帝时期的苛刻,严刑峻法的酷吏。我们也可以从中推断出,司马迁做循吏传,也有批判当时黑暗政治的出发点.

  1.3 班固、范晔的循吏观

  较之司马迁史记《循吏列传》,班固、范晔二人为循吏做传时发生了一些变化:

  一循吏更为广泛。《史记》所载循吏仅为春秋战国时期的五人,而汉书与后汉书则多达二十余人,且记叙更为完备,详细记叙循吏的一生甚至后代。

  二对循吏群体有宏观上的记叙。班固《汉书·循吏传》:“汉兴之初,反秦之敝,与民休息,凡事简易,禁罔疏阔,……至于文、景,遂移风易俗。是时循吏如河南守吴公、蜀守文翁之属,皆谨身帅(率)先,居以廉平,不至于严,而民从化……及至孝宣……是故汉世良吏,于是为盛,称中兴焉。[9]”班固按照时间顺序,对汉朝的循吏做了一一记叙,每一时代都有特色。

  三目的更为明确,基本以儒家思想为主,对统治者称颂赞誉。班固充分认识到循吏对于历史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指出官吏施政关系到百姓的生存问题,是影响政治兴衰的重要因素,范晔在后汉书中也指出,“初,光武……至天下已定,务用安静,解王莽之繁密,还汉世之轻法。……勤约之风,行于上下……故能内外匪懈,百姓宽息。自临宰邦邑者,竞能其官……自章、和以后,其有善绩者,往往不绝。如鲁恭、吴祐、刘宽及颍川四长,并以仁信笃诚,使人不欺;王堂、陈宠委任贤良,而职事自理:斯皆可以感物而行化也。边凤、延笃先后为京兆尹,时人以辈前世赵、张。又王涣、任峻之为洛阳令,明发奸伏,吏端禁止,然导德齐礼,有所未充,亦一时之良能也。今缀集殊闻显迹,以为《循吏篇》”[10],汉光武帝时期较王莽时代政治更为清明的原因是有能臣、循吏的帮助。

  纵观范晔、班固和司马迁的循吏观,儒家色彩更为浓厚,更加强调有所作为,强调治政策略和功绩。但更要注意的是,其本质特点仍是奉法循理、奉职循理,为人民服务,受到吏民爱戴。

  第二章 循吏的事迹及对于当时的意义

  历代循吏承袭着民本思想,劝课农桑,为民谋利,旨在造福当地百姓。除此,还移风易俗,教化百姓,传播先进文化,除暴安良,维护辖区治安。总之,循吏发挥着管理地方,教化百姓,造福人民的作用。

  2.1重农富农

  农业为立国之本。自古以来,我国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农业的发展对于国家来说极其重要。“仓廪足而知礼节”。孟子也曾说“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11]。这句话深刻说明了民众富裕的重要性。在汉代,考察官吏治绩的一项重要内容便是农业发展情况,二民本观念也已经内化为官吏的价值观,在实践过程中把发展生产、赋予百姓作为他们的施政目标,尤其把农业作为富民之本。

  其一,劝课农桑。召信臣勤政为民,躬耕劝农。“为人勤力,有方略,好为民兴利,务在富之。躬劝耕农,出入阡陌,止舍离乡亭,稀有安居时”,甚至通过行政法律手段强迫懒散之人劳作,“府县吏家子弟好游敖,不以田作为事,辄斥罢之,甚者案其不法,以视好恶。其化大行,郡中莫不耕稼力田”,在他的治理下,百姓积极耕作,田亩“岁岁增加,多至三万顷。民得其利,蓄积有余”[12];龚遂“郡中皆有蓄积,吏民皆富实”[13];秦彭为山阳太守时“兴起稻田数千亩”;王景为庐江太守田畴“垦辟倍多,境内丰给”。

  其二,推广技艺。茨充到桂阳后,教百姓种植桑柘麻纡之类的东西,鼓励百姓养蚕织鞋,使百姓获利。“南阳茨充代飒为桂阳。亦善其政,教民种殖桑柘麻纻之属,劝令养蚕织履,民得利益焉。[14]”九真百姓以打猎为主,不知道耕地种粮,要到交趾买粮,穷困不足。任延到了九真后教他们造农具,垦荒种地。这样耕地年年增多,农作物丰收,百姓自给自足,生活富裕。

  其三,兴修水利。倪宽“表奏开六辅渠,定水利以广溉田”[15];东汉杜诗被称南阳人称为“杜母”,“造作水排,铸为农器,用力少,见功多,百姓便之。又修治陂池,

  广拓土田,郡内比室殷足。”[16]“时有荐景能理水者,显宗诏与将作谒者王吴共修作浚仪渠。吴用景墕流法,水乃不复为害”“景乃商度地势,凿山阜,破砥绩,直截沟涧,防遏冲要,疏决壅积,十里立一水门,令更相洄注,无复溃漏之患”[17],王景通过测量地形,打通山陵,清除水中沙石,切断大沟深涧,在要害之处筑起堤坝,疏通引导阻塞积聚的水流,修造水闸,从而治理黄河、汴水水患,保障了人民的生产生活安全。

  循吏在任职期间发展农业,富裕农民,践行民本观念,使当地农业发展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使农民生活安定,秩序稳定。

  2.2教化百姓

  对于平稳推进政治统治的重要因素便是该地区的淳朴民风和良好的社会风气,汉代政府明确规定了地方官员对当地的教化之责。

  其一,兴办学校。“化民成俗,其必由学;建国君民,教学为先。”要想教化百姓形成良好的民俗,就必须通过教育来实现。天子建国治民,更得从教育着手。文翁作为政府官吏,对于重视学校教育作出了极大贡献。《汉书·循吏传》这样记载:“文翁,庐江舒人也。少好学,通《春秋》,以郡县吏察举。景帝末,为蜀郡守,仁爱好教化。见蜀地辟陋有蛮夷风,文翁欲诱进之,乃选郡县小吏开敏有材者张叔等十余人亲自饬厉,遣诣京师,受业博士,或学律令。减省少府用度,买刀布蜀物,赍计吏以遗博士。数岁,蜀生皆成就还归,文翁以为右职,用次察举,官有至郡守刺史者”[18]文翁首先在地方办学,挑选了张叔等十几位年轻才吏,亲自诫勉,为之授课讲学, 并派遣他们到京城, 有的跟随博士学习, 有的学习律令,学成归来后安排职位。文翁还在当地修建官学,免去学生徭役,一改蜀地偏僻狭小、蛮夷风气,营造了良好的学术氛围,这种做法后被武帝推崇,推广到全国。同样的,任延也是兴办教育的杰出典型,“造立校官,自掾史子孙,皆令诣学受业,复其徭役。章句既通。悉显拔荣进之。郡遂有儒雅之士”,武威从此以后便多了博学多才的人。尽管循吏兴办学校教化百姓,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但其他积极意义是不容置疑的,对于提高人民的文化修养,改变当地落后习俗,培养治国之才有着重要意义。

  其二,设立条教。条教类似于今天的地方性法规,指循吏拟定的用于指导辖区内民众行为习惯等规范。设立条教,制定规范的循吏代表不外乎龚遂、黄霸、任延等人。《汉书·循吏传》载:黄霸创造性的设立“条教”,“力行教化而后诛罚”,得宣帝肯定““颍川太守霸,宣布诏令,百姓向化,孝子弟弟贞妇顺孙日以众多,田者让畔,道不拾遣,养视鳏寡,赡助贫穷,狱或八年亡重罪囚,吏民向于教化,兴于行谊,可谓贤人君子矣”[19],可见黄霸在教化人民、使当地百姓归化朝廷、移风易俗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任延在骆越时,当地没有婚姻礼法,各自凭着情欲喜好,没有固定的妻子,也不了解父子间的天性和夫妇间的道理,他教化当地百姓,改变这种状况,还为当地没有婚嫁的人民按照年龄大小结合,并要求官吏拿出俸禄来赈济他们。骆越人民从此了解了宗族姓氏,纷纷给孩子取民为任。秦彭鼓励孝道,“每春秋飨射,辄修升降揖让之仪。乃为人设四诫,以定六亲长幼之礼。有遵奉教化者,擢为乡三老,常以八月致 酒肉以劝勉之。吏有过咎,罢遣而已,不加耻辱。百姓怀爱,莫有欺犯”[20]。循吏能够顺利推行条教的原因,一方面在于循吏以中原的生活生产方式、文化观念来改变边远地区少数民族的落后文化,脆薄风俗,以促进社会进步;另一方面他们能深入民众,获得民间的支持。

  2.3维护治安

  作为地方官吏,维护辖区治安是其必须也是首先应完成的。史载循吏在治理地区时打击豪强势力,平反冤狱,使百姓生活安定,维护了地区治安,出现了路不拾遗的太平盛世,达到了中央和地方人民对官吏的期望,实现了“政平”“讼理”的局面。如王焕,巧妙的弄清疑难案件的曲折悬疑,处理历届官吏未能处理甚至法律情理难以评判的冤案疑案,消除大家疑惑,“以平正居身,得宽猛之宜。其冤嫌久讼,历政所不断,法理所难平者,莫不曲尽情诈,压塞群疑。又能以谲数发擿奸伏。京师称叹,以为涣有神算”[21]。如任延,刚抵达武威时,便拘捕了为害百姓的统帅将兵田绀,并发兵打败了田尚,从此郡内清静,百姓生活安定。“既之武威,时将兵长史田绀,郡之大姓,其子弟宾客为人暴害。延收绀系之,父子宾客伏法者五六人。绀少子尚乃聚会轻薄数百人,自号将军,夜来攻郡。延即发兵破之。自是威行境内,吏民累息。”[22]

  2.4社会救助

  自然灾害从来都是导致灾民流民问题的重要原因,尤其在生产力较为落后的古代更难以抵制自然灾后的侵蚀。任何历史阶段都存在鳏寡孤独贫等弱势群体,国家社会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便是帮助弱势群体,否则便会引起暴乱,威胁统治。社会救助的主要内容是养恤、赈济、组建工程建设等。官吏则是做好社会救助、贯彻救助政策措施的主要力量。如黄霸,“使邮亭乡官皆畜鸡豚,以赡鳏寡贫穷者[23]”让邮亭乡官养殖牲畜,来帮助鳏寡孤独贫等弱势群体;如第五访,“迁张掖太守。岁饥,粟石数千,访乃开仓赈给以救其敝。更惧谴,争欲上言。访曰:"若上须报,是弃民也。太守乐以一身救百姓!"遂出谷赋人。顺帝玺书嘉之。由是一郡得全。岁余,官民并丰,界无奸盗。”[24]任张掖太守在遇饥荒的危机情况时,及时打开粮仓赈济百姓,在其他官吏因害

  怕上报朝廷之余仍坚持开仓放粮。坚持“若上须报,是弃民也。太守乐以一身救百姓”其一心的民的情怀亦受到了顺帝的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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