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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的影响研究
发布日期:2024-11-03 23:55:47

  1 绪论

  1.1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1.1.1 研究的背景

  在中国,农村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我国城乡收入长期存在较大差距,统筹城乡经济社会的发展关键在于如何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我国经济建设取得显著成果,农村各项事业有了巨大进步,但农村经济发展与城镇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城乡收入差距不断加大,农民收入相对较低且增长缓慢,农民增收仍然比较困难。截至2014年底,中国农村人口总数为61866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45.23%[1]。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迫切需要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201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指出,要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在收入分配格局调整中着力促进农民增收,千方百计提高农民收入,为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金融体制改革以来,农村金融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然而,农村金融相对于城市金融发展滞后,仍然是我国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存在一些缺陷与不足。长期以来,农村金融发展的相对缓慢成为影响我国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和城乡二元结构转变的消极因素。推动中国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增强农村金融活力,提高农村金融发展水平。

  1.1.2 选题的意义

  伴随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资本的重要性日益显现,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的支持和贡献逐渐突出,农村金融成为农村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农村金融在资本积累、资源配置、分散风险、传递信息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已渗透到农村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成为农村社会再生产活动的杠杆,极大地提高资源分配效率和资源使用效率。

  众所周知,金融在经济中具有特殊地位,因此农村经济的增长也就落在了农村金融的发展上。切实解决“三农”问题,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与完善。因此,探讨金融发展与收入增长之间的关系,研究中国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十分有必要。其研究结果有助于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加快转变农业的生产方式,优化农民增收政策的选择与实践,提高广大农民的收入水平,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1.2国内外文献综述

  1.2.1国外研究综述

  对于该问题的研究最初是由Goldsmith(1969)研究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的关系开始的。Goldsmith选用了世界上三十五个国家作为其分析的样本,最初得出了农村金融的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的结论。此后又有大量的学者研究了农村金融发展对于经济增长的影响。这些学者通过在Goldsmith原有条件的基础上加入不同的限制条件得出结论,并将其运用到不同的国家及地区。虽然,对于农村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有少数学者并不肯定,但是“农村金融发展对于经济增长具有促进作用”这一观点获得了大部分学者的认同。

  从20世纪后十年开始,不断地有学者对这一问题进行相关的研究,其研究对象仍旧更多的隐含在农村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的差距中。例如,Greenwood和Jovanovic(1990)以库兹涅茨的假设为基础上,并试图说明和解释金融发展与收入不平等的“倒U型关系”。即 在金融发展的初期,虽然其发展可能导致经济的快速增长,但是同时也加大了收入的差距。随着人民收入的进一步增长,金融发展将会逐步缩小收入间的差距。1993年,对于该问题的研究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里程碑。Galor和Zeira(1993)以及Banerjee和New-ma(1993)通过两部门且代际间存在遗赠的跨期模型以及后来Aghion和Bolton(1993)包含三部门的经济模型,推知随着社会的发展,收入分配的影响因素也不断增多和复杂化,进而推出完善的金融市场对于缩小收入的差距有利,相反则未必缩小收入的差距,基于此,获得结论“导致收入差距缩小的前提是完善的金融市场”。Jalilian和Kirkpatrick(2005)通过研究认为,金融发展与收入之间的关系是及其复杂的,前者变化要么扩大收入差距,要么缩小收入差距,而不是简单的“倒U型”关系。Mookerjee和Kalipioni(2010)通过研究认为金融机构服务的提高能够降低不同区域的收入差距,不同区域的农民收入差距在金融发展影响下会减少,如果后者被制约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地区间收入的不平等。对于该问题,国外的一些学者把视线放到了部分发展中国家,如Jensen(2000)经过实证研究发现发展中国家农业信贷对于农业投资并没有起到应该有的积极作用,而在发达国家这种积极作用却比较明显。Ulrich Koester(2000)则认为“发展中国家由于缺乏较为有效的金融市场,因此农村资金的效率在这些国家是较为低下的”。

  综上所述,对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差距之间的关系,国外的众多学者尚无形成一致定论。

  1.2.2国内研究综述

  近年来,国内对于中国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的之间的关系的实证研究也日趋广泛。观点主要集中表现为以下三种:

  (1)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具有抑制作用

  温涛、冉光和等(2005)利用协整检验和格兰杰因果检验,推知中国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具有显著的负效应,但这两者间所存在的内在的关系若被直接替代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正向作用关系则并不相符与我国经济发展的事实。李喜梅、王满仓(2006),根据相关实证结果,从1978年到2004年的陕西,农村金融发展对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并没有太大作用,却造成了农村资金的大量转移和流失,抑制了农民收入增长。该结论显然与现行的两者之间存在内在关系的基本假设理论相违背,亦无法否定在农民收入增长理论中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之间的正相关表现的适应性。刘旦(2007)以指标“农村金融发展效率”来衡量其相应的发展水平,实证研究了两者的关系,该实证显示了农村金融发展的效率对农民收入的增长显著的负作用。谭燕芝(2009)通过采用从1978到2007的30年的数据探究发现,用人均纯收人表示的农民收入与农村金融发展之间存在相对稳定的均衡关系,又通过协整分析,推知农民收入的增长对农村金融的发展有促进作用,但农村金融的变化情况对农民增收却没有应有的正效应。同样脉冲响应函数证实到,农村人均纯收入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两者之间的相互影响力并不均等,前者要远甚于后者。张立军、湛泳(2006)也曾分析农村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认为我国城乡收入的差距,因不规范的民间金融与外流的农村资金而加剧。

  (2)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具有促进作用

  郭为(2007)分省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中发现,金融在农民现阶段收入的增长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值得关注的是,对农民收入增长的提高农村金融远远高于正规金融。因为相比于后者拘束,农村金融更接近农民。因而建议,单从提高农民收入这个角度来看,政府不应简单地因农村金融的潜在风险而取缔它,而是要引导农村金融的发展,使它们作用更加扩大化。杨雯(2007)基于时间序列,把人均农民储蓄存款作为指标衡量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实证后发现农民收入与金融发展情况相互间具有显著的正向关系,农户收入的增加会伴随农村金融成长更加明显而迅速。在楼裕胜(2008)研究中,农村固定投资水平和劳动力接受教育程度等被作为指标充当控制变量,在实证分析的模型中加以引用,进而证明了他们之间存在显著的均衡关系,农村金融发展有利于农民收入的增长。方金兵等(2009)利用误差修正模型和格兰杰因果检验的方法,实证分析了农村金融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关系,得出了“三个衡量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的指标中,农民收入的格兰杰原因并不是农村金融发展的结构以及效率,相反两个基础指标所形成的外在规模互为对方的格兰杰原因”的结论。农民收入与农村金融发展之间存在长期的协整关系,后者发展规模的变化对于农民收入的增长具有促进作用。王征、鲁钊阳(2011)的研究认为在缩小城乡收入的差距因素中,农村金融发展的效率、农村金融发展的结构、农村金融发展的规模,三者均可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

  (3)农民收入增长与金融市场的发展关系不大

  经过徐崇正等人(2005)相关的研究表明,农民收入与其所在地区的金融市场的变化,不存在长期关系。后者发展对前者的变化影响不大。高希武(2005)则认为20世纪后十年以前,粮食价格的增长构成了农民收入的核心因素,而这其中所涉及到的重要变量为信贷、就业结构。但经过不断的发展,到20世纪末,农民收入的影响因素中,教育、就业两者的结构已然成为核心因素,虽然价格依旧是重要性因素,其信贷已经比不了先前。因此,进一步证实了其在农民收入中的影响性不足。通过方差分解和脉冲响应函数的计量方法的运用,孙蕾、詹树(2006)对农民信贷投入和农民收入的关系进行了分析,认为我国的信贷结构很不合理,这使得农村产业结构以及农民收入变化中,信贷投资的影响并不明显。

  从上述文献梳理我们可以看到各个学者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并不一致,且主要有以下三种看法:一是温涛、冉光和、李喜梅、王满仓、张立军、湛泳、刘旦、谭燕芝等学者认为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具有抑制作用;二是王虎、杨雯、郭为、杨小玲、王征、鲁钊阳等学者却对这一问题持相反的观点,认为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具有促进作用;三是高希武、李喜梅并不认为农民收入的增长明显地依托于农村金融发展。

  剖析上述学者的研究方法,他们的方法经历了一个从时间序列到面板数据革新的过程,这样基本的研究从我国的整体情况出发来研究农村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的关系发展转向了深入研究地区层面,但是对于我国中部地区农村金融发展对于农民收入的影响,笔者发现仅有少数的学者进行了相关的分析,更多研究者的视线停留在对我国发达地区的农村金融发展情况的研究。

  因此本文在前面学者的基础上,将对我国整体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的关系状况进行研究,更加全面的理清二者之间的关系,借以期望服务于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

  1.3本文研究思路及研究内容

  本文首先对金融发展理论进行较为全面的介绍;其次揭示我国农村金融与农民收入情况的客观现实;再次通过搜集数据进行分析,研究中国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最后,根据以上分析研究结果,意图能为如何促进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进而提高农民收入提出政策建议。

  2.农村金融发展的基础理论

  2.1金融发展理论

  金融发展理论,主要研究的是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即研究金融体系(包括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在经济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研究如何建立有效的金融体系和金融政策组合以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增长及如何合理利用金融资源以实现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并最终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1.1金融结构理论

  金融结构理论是金融发展理论形成的基础。金融理论的职责在于找出决定一国金融结构、金融工具存量和金融交易流量的主要经济因素。Goldsmith(1969)在“Financial Structure and Development”中对金融发展的过程及规律进行了总结与分析,首次提出金融发展的定义,并对金融结构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了系统阐述,被视为现代金融发展理论的开山之作。Goldsmith认为金融工具、金融机构和金融结构是金融现象的三个基本方面。金融结构是一国现存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的形式、性质及其相对规模。各国金融结构的差异能够反映出金融发展水平的差异,金融发展的实质其实就是金融结构的变化。研究金融结构,就是为了揭示金融发展的变化过程及规律。

  2.1.2金融抑制理论与金融深化理论

  金融抑制是指在广大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金融管制过多、金融体系不健全、金融效率低下等金融市场机制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的现象。金融抑制的特征包括:金融工具单一且数量有限;金融机构单一并存在明显的“二元结构”;直接融资市场极其落后;金融资产价格严重扭曲等。

  金融深化是政府放弃对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过度干预,放松对利率和汇率的严格管制,使利率和汇率充分反映供求对比变化,从而有利于增加储蓄和投资,有效控制通货膨胀并最终促进经济增长。

  2.1.3金融约束理论

  金融约束理论认为,在宏观经济环境比较稳定、通货膨胀率较低且可预测、实际利率为正的前提下,政府可以通过一定的金融约束政策发挥积极作用,加快金融发展,从而推动经济快速增长。具体的政策措施可包括利率控制、限制银行业竞争、限制资产替代等。金融约束的实质是政府通过一系列金融政策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创造租金机会,调动金融企业、生产企业和居民等各个部门的生产、投资和储蓄的积极性,防止金融抑制的不良影响,同时激励金融机构主动规避风险。

  2.2农村金融发展理论

  农村金融理论是以现代金融基本理论为框架,结合农业的特点及国情而衍生的金融理论体系。农村金融的发展需要现代金融发展理论的指导,农村金融作为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肯定会受到现代金融发展理论的影响。

  在发展中国家的农村金融领域,存在三种不同理论流派:即农业信贷补贴论、农业金融市场理论和不完全竞争市场论。从其理论观点和政策主张来看,这三种流派恰好分别对应于金融抑制论、金融深化论和金融约束论及其政策主张。

  2.2.1农业信贷补贴论

  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农业融资理论一直处于农村金融理论的主流地位。该理论认为,农村居民特别是贫困阶层没有储蓄能力,农村面临着资金不足的问题。由于农业具有收入的不确定性、投资的长期性、低收益性等特性,以利润为目标的商业银行不可能把农业作为融资对象。因此,有必要从农村外部注入政策性资金并建立非盈利性的专门金融机构对资金进行分配,以增加农业的生产投入,缓解农村贫困。对农业的融资利率要比其他产业的利率低一些,以此缩小农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收入差距。根据这一理论,一些发展中国家广泛实施相应的农村金融政策,扩大了对农业的融资,促进了农业生产增长。但由于储蓄不足,过分依赖外部资金,资金回收率低下,偏向中、上层融资等方面的问题十分严重,许多国家都陷入了严重的困境。

  2.2.2 农村金融市场论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农业信贷补贴论开始逐渐被农村金融市场理论替代。农村金融市场论是在对农业信贷补贴论批判的基础上产生的,强调市场机制的作用,其主要理论前提与农业信贷补贴论完全相反:

  (1)农村居民以及贫困阶层是有储蓄能力的。在对发展中国家农村地区的研究中表明,即使是贫困地区的小农户也可以储蓄相当大数量的存款,因此没有必要从外部向农村注入资金。

  (2)低息政策会减少农民向金融机构的存款,抑制农村金融的发展。

  (3)运用资金的外部依存度过高,是导致贷款回收率降低的重要因素。

  (4)由于农村资金拥有较多的机会成本,非正规金融的高利率是理所当然的。

  农村金融市场论完全依赖市场机制,极力反对政策性金融对市场的扭曲,特别强调利率的市场化。该理论认为,利息补贴应对补贴信贷活动的一系列缺陷负责,而利率自由化可以使农村金融中介机构能够补偿其经营成本。这样就可以要求它们像金融实体那样运行,承担适当的利润限额;利率自由化同时可以鼓励金融机构有效地拉动农村储蓄,这将使它们拥有充足的资金,不必依赖外部资金,它们也会自觉管理自己的资金。

  2.2.3 不完全竞争理论

  其基本框架是: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不是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尤其是贷款一方(金融机构)对借款人的情况根本无法充分掌握(不完全信息),如果完全依靠市场机制就可能无法培育出一个社会所需要的金融市场。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东南亚及世界上一些其他国家纷纷爆发了金融危机,西方学者意识到,为建立高效稳定的金融市场,在市场机制为主导时仍需要政府力量的适当介入。Stiglitz从信息不完全的角度,为政府干预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正当理由,提出了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该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是不完全竞争市场,借贷双方对彼此掌握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因此单纯依靠市场机制可能无法培育出健全高效的金融体系,需要政府人为介入以弥补市场失效或低效部分的功能。在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中,政府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并非政府可以完全替代市场,而是对市场进行补充和完善。该理论成为农村金融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的基础。

  为了更好的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农村金融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对发展中国家如何刺激农村金融发展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一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前提条件是低通货膨胀等宏观经济的稳定;二是在金融市场发育到一定程度之前,要注意把实际存款利率保持在正数范围内,同时抑制存款利率的增长,因此而产生信用分配和过度信用需求问题,可由政府在不损害金融机构储蓄动力的同时从外部提供资金;三是在不损害银行最基本利益的情况下,政策性金融是有效的;四是政府应鼓励并利用借款人联保小组以及组织借款人互助合作形式,以避免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不完全信息所导致的贷款回收率低下的问题;五是利用担保融资、使用权担保等办法,可以改善信息的不对称性;六是融资与实物买卖相结合的方法是有效的,可以确保贷款的回收;七是为促进金融机构的发展,应给予其一定的特殊政策,如设置较高一点的准入门槛来限制新参与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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