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成本过大
(一)资金成本
北陆药业于2009年进行IPO,在创业板成功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86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30362万元,发行费用为3172.89万元,其中,保荐和承销费用为2962.89万元,律师费为100万元,审计费为11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7189.11万元。对于处于成长期的中小企业来说,三千万的发行费用过高,一定程度上抑制企业的发展,说明通过IPO的道路转至场内交易市场并不是一条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道路。而企业在转板之后再进行非公开定增,更加有利于减少成本,增加企业的融资能力。
(二)时间成本
图3-3 :北陆药业转板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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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中国主板市场证券发行采用核准制,企业IPO面临着严重的供求失衡现象,很多公司虽然急于上市,但是因为IPO审核流程繁琐,过程复杂只能一等再等,“退市+再上市”的全部流程仍将花费1-2年的时间,使得公司对上市的需求无法再短时间内得到满足。北陆药业也是如此,大量新三板企业存在转板诉求,完善的“转板制度”会使此类公司的升板事半功倍。
3.2.4其他因素
1.公司主导产品降价风险
北陆药业的主导产品主要集中在对比剂领域,自2002年以来,公司一共经历了两次政府有关部门对其主导产品的最高零售价格限制。随着药品价格改革、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其他政策、法规的调整或出台,北陆药业的主导产品仍然存在一定降价风险。其次,随着对比剂产品市场竞争的家具以及医院药品采购招标方式的进一步推广和改革,也是该公司未来面临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从而导致公司产品利润水平下降。
2.有利于扩大溢价空间
许多机构认为,企业一旦上市创业板或主板,其市盈率会比在新三板的投资市盈率要高出许多,认为原先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升入其他板块之后,最初的投资将会获得翻倍的收益。
3.3转板问题分析
(1)转板方式单一,配套制度不健全,导致转板成本高。
目前为止我国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对于转板采用的方式过于单一,只能通过IPO来实现,这就意味着新三板挂牌企业在转板时,面临着与未挂牌公司申请挂牌面临同样的审核流程,增加了企业的转板的时间成本、机会成本、资金成本等。在资本市场中我国主要以场内交易市场为主,场外交易市场的企业数量、交易量和活跃程度并不高,因此我国都较为注重场内交易市场中企业的融资需求,对于像新三板这一类的场外交易市场关注度低,管理层重视程度低,因此常年来缺乏健全的机制。
(2)转板上市制度仍未确立。
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公司法》和《证券法》,正式将上市公司的退市制度规定在《证券法》里面。直到2009年,仍然没有建立新三板升入其他板块的相关制度。由此,说明上述法规关注的重点依然是IPO上市和退市而非不通过IPO的转板方式,忽略了由低层次市场转入高层次市场的现实需求。因此转板,审核流程复杂冗长,容易造成成本和资源的浪费。时至今日,我国对于新三板的转板制度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三板市场在升板方面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定机制。
4对策建议
4.1总结
北陆药业是1992年在中关村科技园区成立的,是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第一批进行股份合作制试点的高新技术企业之一。其从成立之初发展到现在已经十年有余,随着市场变化,其产品结构不断变化,最初的对比剂系列到精神神经类和降糖类产品,企业发展良好,经济利润也一直呈现逐年增长趋势。2006年在新三板正式挂牌,进入新三板之后融资能力增强,使得北陆药业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随着公司业务持续增长和营销网络快速扩张,北陆药业需要投入更多的流动资金以满足业务拓展需求。尤其是在近两年,公司以发展精神类药物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为目标,进行九味镇心颗粒生产线扩建改造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北陆药业在转板前的几年间营业利润和净利润都呈现上涨趋势,经营规模逐渐扩大,需要更多资金支持。但是由于新三板目前的发展规模难以满足北陆药业日益增长的融资需求,交易并不十分活跃,交易量远远低于场内交易市场,这与日渐扩大的经营规模形成矛盾催生了北陆药业的转板动机。虽然北陆已经满足创业板上市的标准且远远高于标准,但是由于新三板目前缺乏完整的转板机制,使得北陆药业的转板过程走的缓慢艰难。而通过北陆药业两次发行对比发现,公开发行的发行费用远高于非公开定增。说这一定程度上说明通过IPO的道路转至场内交易市场并不是一条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道路。而企业在转板之后再进行非公开定增,更加有利于减少成本,增加企业的融资能力。而这一现象不仅仅出现在北陆药业的身上,它也反映在了我国创新型企业的转板过程中。因此,转板尤其是升板制度的建立势在必行。
4.2对策建议
4.2.1升级转板制度:设立“绿色转板通道”提高制度的便利性
对于我国资本市场的“转板制度”而言,简化流程,节约成本是当下的首要目的。转板制度的建立,应能够起到给挂牌企业带来便利,降低风险的作用。目前新三板企业要想转板到创业板、中小板乃至主板,均需要经历同未挂牌企业上市时相同的流程,即通过IPO审核的方式,有些企业还要面临“排队”的结果,使得很多优质企业因此转板失败,这不仅给挂牌企业造成了时间上的损失,也是对监管资源的浪费。
在审核标准方面,可以与首次上市交易的标准一致,以此来保证交易市场准入条件的公正公平。在转板流程方面,转板流程可以作为转板制度建立的重点。就审核次序而言,可以考虑有挂牌经验企业的合格率,加快审核速度,予以优先审核。就升板而言,已经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在升板过程中可以考虑减免IPO审核,直接进入“绿色转板通道”,申请材料也可以放宽要求。“绿色转板通道”是指对于场外交易市场的挂牌企业在达到场内交易市场的挂牌标准后,核准环节交由各场内交易市场的发审委审核而不用专设“转板发审委”。这对于想要转板的新三板企业而言降低了转板的难度,简化了程序。“绿色转板通道”的时间、程序以及审核标准可以参照IPO审核标准设定。通过这种形式设计“转板制度”,既能增加基层市场对中小企业的吸引力,吸引更多的优质而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激活市场潜力;又能缓解直接申请IPO排队拥堵的情况,为要上市主板的公司提供暂时的融资场所和方便的升板途径。
4.2.2条件设定
(一)财务指标条件
从美国市场的“转板制度”设计来看,升板标准与首次上市标准是一致的,这样便使转板进入市场不存在标准上的“优惠待遇”可以套利。现今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中,很多都希望能够升板至创业板或其他板块,并且已经有许多企业已经达到创业板上市条件,升板标准可以参考二板市场的上市标准设计指标且要高于二板市场的上市标准,最大限度地达到制度上的公平,体现出升板的质量所在。因此在对新三板升级“转板制度”的设计方面,选用高于创业板上市标准的层级作为参考标准。
在具体的财务指标上,可以选择一些财务指标作为筛选标准,具体的指标及数额设置也参照创业板的上市标准,高于该标准设立。在利润上,可以将净资产和净利润结合作为一个主要指标,该指标有利于量化风险,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投资者的风险。在资产上,可以讲总资产和总市值结合作为一个主要指标,该指标有利于体现出公司运营的稳定情况,总市值主要包含企业的股价和股本主要的特征,这就代表了市场对公司的认可程度。即使公司当前的经济效益低下,但如果公司总市值较高,发展前景较好,也可以转入其他板块的市场。
(二)非财务指标条件
加强市场监管:在市场监管方面有关政府可以坚持资本市场的法制化,坚持在信息披露的基础上,对市场进行一定约束,明确分工,切实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平公正。企业也应当进行自治,自觉遵守市场规则,
信息披露制度:当前新三板市场准入门槛低,企业在发展前景和融资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新三板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较为宽松,而我国法律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必须及时准确地披露财务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内容,这使得在新三板挂牌企业想要升入其他市场变得更加艰难。因此,必须完善新三板的信息披露制度。一方面,企业可以完善自身的会计制度,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及时性。另一方面,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应该宏观把握财务预测信息,建立一套完整的有关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和审核的规范体系。
4.2.3在《证券法》中增加关于新三板市场转板上市的相关规定
发展成熟的国外资本市场中,其证券法对场外交易市场的转板已有明确规定,台湾制定的《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价证券上市审核准则》(2013年9月30日修正),其中对场外交易市场的转板就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在场外交易市场不断发展壮大的大趋势下,我国也应当将转板形成制度规范,在《证券法》中增加关于场外交易市场以及转板上市的规定。